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就我区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按照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的工作安排,2019年东湖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站受理申报材料共安排两个批次,其截止时间分别为:第一批7月20日、第二批8月20日。
二、申报要求
(一)企业注册登记
企业登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简称“国家高企网”,网址:www.innocom.gov.cn),点击右上角的“申报管理”,进行注册。
企业登录系统后在首页点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我要办理,可在界面上方看到企业注册信息(当前系统企业名称、系统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及时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并妥善保管企业用户名(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和系统注册号。
注册时需注意:
1.未在国网注册企业。先进行个人账号注册再进行企业账号注册。用个人手机号进行注册,个人账号注册成功后,用个人手机号和设定的个人账号密码登录系统,进行企业账号注册,填写企业注册信息,填写完毕后保存提交,由国网工作人员进行注册审核,企业可使用个人账号查看企业注册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后,首次登陆可通过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个人手机号接收的临时密码登录系统。
2.已在国网注册企业。用户名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为企业自己设定,如忘记,请进行密码找回或账号申诉。
(二)网上申报材料提交
企业访问“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服务网”(简称“省高企网”,网址:http://220.249.102.10:8088),按提示填写注册所需企业信息及国网系统注册号等,完成省高企网注册,并按要求填写和提交网上申报材料。
企业在省高企网注册时,请务必保证与国网注册信息(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系统注册号)一致。
(三)纸质申报材料报送
纸质申报材料必须是通过省高企网打印带有水印的版本,报送时间拟安排于专家评审工作前,具体时间及报送要求据认定工作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
企业需按照申报材料样式(省高企网下载)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的内容必须是可以公开的,不涉及国家安全等保密信息。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3.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与科技人员名单
4.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5.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6.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7.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8.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9.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10.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1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证明材料
12.研究开发组织管理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请申报企业注意以下事项,并按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否则不予受理,具体如下:
1. 申报企业要高度重视高企申报工作,务必如实填写服务中介机构信息;
2.所得税在东湖高新区申报的企业,高企申报材料“企业注册登记表”中,“行政区域”选择“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3.申报材料“企业注册登记表”中,“企业法人”和“联系人”及对应联系方式,要求进行区别填报。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 刘春生 027-87135797
省财政厅 王行知 027-67818860
省税务局 王卫平 027-87322279
省高企网业务咨询 张凌云 027-87272996
省高企网技术服务 周 洋 027-87265789
东湖高新科创局:朱宏宇 027-67880523
曾梅 027-67880305
微信平台:创新光谷(chuangxinguanggu)
交流QQ群:868395994
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2019年6月21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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