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全市开展科学技术研究,推动科技创新,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现将2019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一)重大科技创新专项
2019年度荆州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为关键技术研发类,实行竞争性遴选。申报单位应为建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的高新技术企业或事业单位,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团队成员中拥有正高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位。
(二)重点科技计划项目
支持以新产品开发、新工艺研究为目标导向、发展前景好的研发项目。承担单位应为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备案的科技型企业、龙头企业、高成长性企业。企业拥有市级以上科技平台。
(三)一般科技计划项目
支持有重点研究方向,能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技术难题,能形成专利或科技成果的科研项目,或围绕荆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预期成果科研项目。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或星创天地内的在孵企业申报。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荆州城区注册,纳税关系在荆州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应认真填报有关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项目申报单位须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必要的研发条件和较强的产业化能力。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制、良好的社会信誉以及与实施项目相匹配的资金筹措能力,鼓励申报单位自筹科研经费。
(三)项目采取分类申报的方式进行,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个类别,不得多头申报。项目主要负责人不得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项目。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与企业联合申报项目,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的项目。
(四)下列情形不予受理和立项:
1、同一单位(学校、医院除外)申报两个以上项目的;
2、申报项目已获得过科技部门资助的;
3、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没有按期结题验收的单位或2019年6月前仍有2项以上项目在研的;
4、已经纳入统计部门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研发(R&D)活动统计范围,未按要求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2018年度相应统计报表或2018年度研发投入填报为0的企业,不得申报。
5、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项目;
6、申报材料有虚假内容的。
三、经费支持方式
2019年荆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采取先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后拨付经费的后补助方式,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项目承担单位申报时填写《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完成后,向市科技局申请结题,由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根据申报时提供的资料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拨付项目经费。
四、受理时限
项目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准确。项目研发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20年12月。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联合申报的各方需签定共同申报协议,明确各自所承担的任务和责任,加盖各单位印章。
(二)《项目申报书》统一采用A4规格线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简装(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项目申报书》PDF格式(盖章版)发送至:kjj4308712@163.com。
(三)《项目申报书》样表见《附件》或进入荆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www.kjjjz.gov.cn)→文件下载栏→下载。请按申报项目类别填报申报书。
(四)需提供的相关附件材料(统一装订在《项目申报书》之后,不需要电子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科技查新检索报告,相关科研成果、专利、技术交易合同认定证书等证明材料,中试或产业化所需相关产品生产的许可证明文件,相关环保评价证明材料,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文件等。
(五)受理科室:
1、工业类由高新科负责受理,联系人:朱亚龙 0716-8861251。
2、农业类由农业科负责受理,联系人:熊伟 0716-8868170。
3、科技成果类由成果市场科负责受理,联系人:怀宁 0716-8810029。
4、社会发展类由社发科负责受理,联系人:杨雄杰 0716-8869162。
5、软科学研究类由计划法规科负责受理,联系人:彭亚蓉 0716-8866270。
附件:1.荆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3.2019年度荆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1.2.3.doc (详见附件请下载)
2019年7月1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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