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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十堰市引导性科研项目的通知

2019-03-13 15:17  |  十堰市科学技术局  |  152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十堰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方案》,按照《十堰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十堰市引导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限额申报。茅箭区推荐项目不超过100项,张湾区推荐项目不超过40项,其他地区推荐项目不超过10项。

  申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①在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范围内重复申报的;②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存在纠纷的;③市级及市级以上科技计划到期未结题、验收和绩效考核差未按时整改的;④使用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未按期归还的;⑤项目主要负责人不得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项目;⑥近三年出现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及不符合安全生产等一票否决的。

  2.对申报项目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再受理市级项目申报并列入诚信黑名单,申报省级以上项目不予推荐。

  三、申报程序

  1.组织推荐。按归口管理原则,由项目申报单位所隶属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并统一推荐。各组织推荐单位要认真遴选审查,并将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报送市科技局计财科、市科技情报研究所。

  2.申报时间。自即日起,到2019年4月13日截止。

  3.材料报送。《十堰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由各地科技部门统一报送至市科技情报研究所。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计财科    张  玲   8115546

  市科技情报研究所  张晓红   8653633

  附件:1.支持领域

  2.《十堰市引导性科研项目申报书》

  3.项目推荐汇总表

  十堰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3月13日 

     附件:    1.支持领域
     附件:    2.《十堰市引导性科研项目申报书》
     附件:    3.项目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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