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启动2017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以下简称“优势企业”)申报考核工作,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考核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管字〔2017〕296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组织申报
请各县市区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国知办发管字〔2015〕10号)中明确的工作程序和申报材料等要求,组织本辖区内有关企业在线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示范企业申报工作。面向优势企业培育期满、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国内骨干企业展开。对于2016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优势企业,可在培育期内被推荐为示范企业。
2.优势企业申报工作。面向对产业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区域内骨干企业展开。
(二)申报材料
1.示范企业申报材料。《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工作方案(应明确工作基础、工作目标和任务、工作措施等),其他相关材料(如有)。其中,申报书表一在线填写,表二自系统下载填写完成后上传至系统,工作方案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PDF格式电子件至系统。
2.优势企业申报材料。《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工作方案(应明确工作基础、工作目标和任务、工作措施等),其他相关材料(如有)。其中,申报书在线填写,工作方案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PDF格式电子件至系统。
二、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工作年度考核
国家知识产权局每年组织对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工作进行年度考核,湖北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对我省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一般、较差三个等次,由国家局以一定方式公布。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工作复核的重要依据。对于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将予以通报表扬。
(一)考核对象
2013年度通过复核的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2015年度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2016年度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名单见附件2)。
(二)考核程序
1.请各县市区局组织本辖区内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在线填报。
2.省知识产权局将从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中,按照名额要求推荐先进个人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三)考核和推荐材料
1.示范、优势企业考核材料。《2016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年度考核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3),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建设工作方案(以企业正式文件形式印发,在线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建设工作进展等。
2.先进个人推荐材料。《2016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1-4)。
三、有关要求
请于6月30日前,将以上各材料以电子件形式(WORD格式或PDF格式,具体格式要求在申报系统内予以明确)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管理系统”(网址http://shenbao.cneip.org.cn)报送;通过系统报送的所有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至市知识产权局备案。
请各地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指导本辖区内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认真开展相关工作,持续做好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培育工作。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考核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管字〔2017〕296号)
附件2:宜昌市2013年度通过复核的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2015年度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2016年度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名单
宜昌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6月7日
联系人:邹毅
联系电话:13317576299
电子邮箱:3174033985@qq.com
附件一:国家局通知.rar
附件二:宜昌市2013年度通过复核的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2015年度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2016年度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名单.docx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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