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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科技局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5-17 10:02  |  宜昌市科学技术局  |  283

各县市区科技(和经信)局、宜昌高新区科创局、局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

  《市科技局接受市人大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贯彻落实。

  附件:《市科技局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

   宜昌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5月15日

  

附件

  市科技局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

  评议实施方案

  按照《宜昌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为认真做好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不断提升全市科技行政管理系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全市科技行政管理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专项工作评议,全面查找和整改依法行政、规范履职、推动科技创新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质效和水平,为推动宜昌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评议内容

  (一)贯彻实施科技创新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二)依法行政、规范履行职责情况;

  (三)贯彻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办理市人大通过的议案和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情况;

  (四)人民群众对科技工作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

  (五)市人大常委会需要评议的其他工作情况。

  三、评议工作步骤

  接受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动员准备阶段(5月上旬)

  1、成立领导小组。市科技局成立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领导小组,由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方扬帆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谢超任第一副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市管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局直属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晓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兼工作联络员。同时各县市区科技(和经信)局、宜昌市高新区科创局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接受评议工作的领导。

  2、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接受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任务、方法步骤和纪律要求,确保评议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3、全面动员部署。召开全市科技行政管理系统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动员大会,部署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工作。各单位要采取召开动员会等形式进行层层动员,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人大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人大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评议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评议工作。

  4、深入开展自查。对近年来的工作进行认真回顾总结,对照专项评议内容逐条进行检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查找评议内容方面存在的不足。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端正态度,深刻剖析原因,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于5月24日前上报市科技局接受人大专项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深入调查阶段(5月中旬至6月上旬)

  1、广泛征求意见。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评议组汇报工作情况,听取评议工作组的建议要求。采取邀请视察、上门走访、寄送材料、召开座谈会、征询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摆问题。

  市科技局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汇报工作,加强与市直相关部门、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等部门的沟通,按照统一分工责任安排,结合“高企培育在一线”工作,带队分赴各地上门征求意见和建议;召开“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联系村(社区)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对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专项评议组组织调查测评。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到市科技局召开领导干部及干部职工座谈会,走访重点服务对象,制定并发放评议工作问卷调查表征求意见。

  3、开展实地调研。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到市科技局和相关县市区科技(和经信)局、宜昌市高新区科创局开展实地调研工作,全面了解社会各界对科技创新工作的评议情况。各县市区科技(和经信)局要向当地人大常委会加强工作汇报、联系沟通,要广泛走访本辖区范围内的市级人大代表,面对面地征求意见。在走访和座谈活动中,要坚持将征求意见、汇报工作与宣传科技部门的职能和服务发展的成效相结合,积极争取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

  (三)接受评议阶段(6月中旬)

  1、撰写工作报告。市科技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的要求,认真回顾总结近年来各项工作,根据调研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结合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实际,撰写工作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全市科技行政管理系统的工作情况。工作报告于评议会议召开前10日报送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征求意见,报告修改后,于会议召开前5日送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接受评议。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集中评议会议,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科技行政管理系统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等情况,接受人大代表质询。

  (四)全面整改阶段(6月下旬至10月下旬)

  1、制定整改方案。对收集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进行分类整理,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要坚持将边查边改、即查即改贯彻始终,并主动邀请媒体和人民群众进行监督。

  2、汇报整改情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要求整改的问题要限时办结或拿出可操作性的方案,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市人大代表答复,重大问题要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将汇总集中整改各方面综合情况,按要求向市人大常委会上报整改落实报告。

  3、建立长效机制。要把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促进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切实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升”的效果。

  四、评议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科技行政管理系统开展工作评议是当前全市科技行政管理系统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市科技行政管理系统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评议工作要求上来,以积极的态度,扎实的举措,主动地接受人大评议和监督,把接受评议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高站位、高目标、高质量,力争在本次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统筹抓好落实。各单位要把这次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与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打造区域性创新中心、全面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转变工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结合起来。正确把握和处理好评议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三)强化工作责任。市科技局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带队到联系单位走访、征询人大代表和服务对象意见,确保联系单位接受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市科技局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要搞好协调配合,服从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全力以赴地抓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各县市区科技(和经信)局、宜昌高新区科创局要成立专班、指定专人,落实责任,切实抓好评议的相关工作。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通过公共媒体、门户网站、编发简报、上门走访和寄送专题材料等形式,向各级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宣传科技行政管理系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以及接受评议工作中的好做法、好典型,用数据、案例说话,在全社会营造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的良好氛围。

  (五)严肃工作纪律。在市科技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要责任上肩、全力配合、全员参与,严守工作纪律。市科技局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系统接受评议工作的指导、检查,对整改落实情况要跟踪监督,及时了解情况,逐条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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