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构建以“用”为导向的科技创新体系,深化科研项目管理改革,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突破,切实提升创新效能。根据《恩施州重大科技项目工作指引》有关规定,为做好2025年州级重大科技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经报请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州级重大科技项目技术需求征集工作(以下简称技术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支点建设,准确把握建成支点的战略定位,围绕生态旅游康养、富硒、清洁能源、生物医药、绿色新兴等产业,征集紧缺急需、应用场景明确、成果转化前景好的关键技术需求,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二、征集类型
重大科技项目,采用“揭榜挂帅”“赛马”、定向委托等方式实施。以“揭榜挂帅”“赛马”方式实施的项目按《关于探索实施“揭榜制”“赛马制”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若干措施(试行)》(恩州科规〔2023〕2号)有关规定执行。定向委托由政府、行业部门、重点企业等提出紧缺急需、应用场景明确、成果转化前景好的关键技术需求,委托科研人员或团队开展技术攻关。单个项目资助资金额度不低于1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
三、征集条件
(一)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其中,申报主体为企业的,应为州内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创新物种企业等,原则上应建有州级(含)以上研发机构,上年度研究开发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3%以上,项目完成后能率先在本企业推广应用,显著提升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竞争力,带动我州、我省乃至国家相关产业的技术应用水平;申报主体为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的,应建有州级(含)以上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
(二)有较强的自筹研发投入能力。其中,申报主体为企业的,技术需求单位自筹投入应是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4倍(含)以上;申报主体为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的,自筹投入应是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1倍(含)以上。
(三)有较强技术创新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拥有高水平学术带头人或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能够提供项目实施的配套条件。
(四)限项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同时申报或承担2项州级科技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仅可牵头申报或承担1项州级科技项目(人才类、绩效考核后补助类项目除外);同一项目需求(实质性内容基本一致)已获州级(含)以上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
(五)项目需求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不得违背科学伦理,不得危害国家安全。项目需求单位务必认真、准确填报技术需求表,对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及个人,将列入科研诚信负面清单。
四、征集程序
(一)项目需求填报。各项目需求单位登录湖北科创供应链天网平台—恩施专区
(https://www.hbkcgyl.com/enshi/#/home)发布需求,并根据申报类型填写《恩施州重大科技项目技术需求表》(附件1)交各项目推荐单位汇总。
(二)项目需求推荐。各项目推荐单位结合本地区、本领域技术创新基础和产业发展实际,组织挖掘、筛选、凝练技术需求,汇总后于2025年3月28日前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技术需求推荐汇总表(只报扫描件和电子版,无需报送纸质材料)报送至州科技局科技计划与高新技术科。不受理个人或企业单独报送。
联系人:科技计划与高新技术科 王子豪
电 话:0718-8417252,邮箱:806833279@qq.com
附件:1.恩施州重大科技项目技术需求表
2.恩施州重大科技项目技术需求推荐汇总表
恩施州科技局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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