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2024-11-11 11:32
- 来源: 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各相关企业:
根据《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已纳入武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名单;
(二)完成数字化诊断和改造工作;
(三)在武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https://zxsz.whsme.net.cn:8443/wh-zx-platform/home)完成咨询诊断项目和改造项目全流程。
二、申报材料
(一)武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评测验收申报书;
(二)申报企业承诺书;
(三)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自评估报告;
(四)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自主申报。企业于2024年11月15日前登陆武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在线申请,并按申报材料要求提交附件材料(附件1、附件2上传PDF版、附件3、附件4上传word版)。
(二)区级初审。区经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重点审核申报企业是否为区内企业,经营是否正常、申报材料是否规范完整。
(三)组织验收。市经信局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依据《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对申报企业进行验收。验收分为线上材料审核及现场核查两步。企业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及以上视为通过验收,依据《武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核定数字化改造补助金额。
(四)补助拨付。市经信局将根据验收结果,按程序对通过验收的企业拨付数字化改造补助。
四、补助范围
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15日期间的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相关软件、云服务支出,网关、路由等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支出给予补助。
五、相关要求
(一)试点企业须对评测验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并积极配合评测验收工作。
(二)服务商为企业提供的材料和服务不得弄虚作假,全力协助试点企业做好申报材料准备。
(三)验收服务商严格遵守廉洁规定,不得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附件:1.武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评测验收申报书
2.申报企业承诺书
3.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自评估报告
4.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5.联系咨询方式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2024年11月11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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