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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4-06-17 17:38  |   |  448
 各县(市、区)科技(科经)局、高新区科技局、东津新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科技(科经)局、高新区科技局、东津新区经发局及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

一、申报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第三章

申报单位应为省国合基地的依托单位,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湖北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在有效存续期内的独立法人机构,且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二)与国(境)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或创新型企业已经建立长期稳定的科技合作关系,中外双方具有共同明确的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发展目标;

(三)在国际科技合作领域基础良好、已经取得了有影响力的显著成效,且能够提供继续深化和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所需的资金、人才和研发条件。

省国合基地负责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属于依托单位正式员工,一般应当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同等研究能力,是省国合基地科研工作负责人或主要科研团队牵头人;

(二)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三)近3年内以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同一依托单位可以申报多个省国合基地,但原则上同一技术领域方向仅允许1个有效命名的省国合基地。同一自然人原则上仅可以担任1个有效命名的省国合基地负责人。

二、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7月9日前完成线上申报,纸质申报材料由所属县(市、区)科技(科经)局初审同意后出具推荐公函(一份),同《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含承诺书)、《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实施方案》等相关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为一册(推荐公函除外)一式三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对外合作与外国专家科。

三、联系方式

对外合作与外国专家科  

联系电话:07103511602

地址:襄阳市襄城区荆州街85号市科技局412室

附件:1. 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2. 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

        3. 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4. 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

 

                                                                                                                                                                                                                                                                                                            襄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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