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昌市委组织部
宜昌市科学技术局 文 件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宜昌高新区工委组织部,各县市区科技(创)局、宜昌高新区科创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峡大学,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长江中上游创新创业中心城市建设,培育一批成长性好、创新思路清晰、创业成果显著、预期效益明确的创新创业战略团队,切实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深入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拟组织实施2018年宜昌市创新创业战略团队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8年,重点围绕新材料、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以支柱企业、骨干企业和科研院所为载体,加快建设一批创新创业战略团队。 二、申报条件 (一)科技创新战略团队 科技创新战略团队是指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为核心,创新业绩显著或有较大的创新潜力,依托企业研发平台和项目,有明确的技术路线图,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的人才群体。团队由1名技术带头人和3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项目建设按照“以企业为主体、以项目为载体,团队带头人技术领衔、核心成员共同推进”的方式进行,申报条件如下: 1、带头人在相关领域取得创造性成果,主持承担过重大(或重点)科技项目,或担任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其中外聘带头人一般应是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拥有相当于教授职称,或在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且具有与团队所在企业研发项目相对应的科研工作经历。核心成员主要为企业内部研发人员,与带头人在项目、产品等方面至少有3年以上稳定的合作基础,一般应拥有科技成果或发明专利。 2、科技创新项目具有较高创新研发价值,能为企业发展带来明显推动作用和产生显著经济效益。项目为列入企业发展规划、准备启动实施的项目,已经启动的实施时间不超过一年(2017年7月1日以后)。优先支持能够填补我市产业技术空白、完善产业链、突破关键技术瓶颈、产生巨大驱动效应的项目。 3、团队所在企业资产负债率合理,经营运行状况良好,企业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比重不低于3%;技术创新体系完善,研发组织完备,有开展产学研合作的基础条件;在国内相关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成果,或展现出明显的行业创新能力、研发优势和发展潜力;有明确的创新项目、技术指标、研究方案、人才培养计划、阶段性自主知识产权和标志性创新成果目标。 (二)自主创业战略团队 自主创业战略团队是指自带技术、项目、资金落户宜昌创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战略布局和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具有较好市场前景,能引领和带动我市产业优化升级的优秀团队。团队由1名带头人和3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申报条件如下: 1、带头人须为企业主创人员,担任企业重要职务(法人、董事长、总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之一),持股20%以上,一般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拥有相当于教授职称,或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位3年以上。核心成员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成果转化业绩,其中有1名以上具有丰富创业和经营管理经验。 2、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际领先、国内一流水平,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或属于填补技术空白领域、符合新兴产业和新业态发展方向的,具有市场潜力,具备产业化生产的条件。 3、团队创办企业成立时间一般在1年以上、5年以下(2013年7月1日—2017年7月1日),运行正常、成长性好,目标产品具有市场前景,具有从事产业化生产所需创业资金,在技术、人才、土地、设备、管理等方面有良好保障,具备持续创新创业能力。 三、实施程序 1、项目申报。以企业为单位自主申报。 2、受理推荐。申报单位所在地的科技部门受理申报,会同当地党委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由科技部门统一报送项目书面材料至宜昌市科技局。 3、资格审查。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重点考察项目申报资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确定入围集中评审环节的项目名单。 4、集中评审。由第三方机构组织相关领域专家,采取材料评分的评审方式,提交综合得分、排名和评审意见。 5、实地考察。根据专家集中评审意见,提出考察团队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审核后,委托第三方机构实地考察,确定推荐名单。 6、组织审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审定,确定拟入选名单。 7、社会公示。将拟入选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向社会发布2018年创新创业战略团队入选对象。 四、申报要求 (一)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共同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各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每个县市区至少申报10项。 (二)每一名科技创新战略团队带头人原则上只能受聘于一个申报团队,已纳入省市双创战略团队项目支持的不再列入申报范围。 (三)材料要求 1、申报单位须提交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各一式四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另报电子版。 2、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张简装,标注目录,要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 3、企业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区科技部门汇总后,于2018年7月31日前报送至宜昌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三峡大学等单位可直接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 市委组织部: 何 岩 6252135 市 科 技 局:王晓燕 6731516 市 人 社 局:冯胜多 6056393 电子邮箱:273619463@qq.com
2.2018年宜昌市自主创业战略团队项目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参考目录 中共宜昌市委组织部 宜昌市科学技术局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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