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创)局、宜昌高新区科创局:
根据2018年全市督查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政府2018年度督查奖惩实施方案》(宜府办函[2018]45号)文件要求,6月份将开展全市“科技创新驱动”推进情况的督查工作。为全面推进2018年科技创新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经研究,近期,市科技局领导拟带队,对县市区科技创新工作进行调研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各县市区、宜昌高新区。
二、督查内容
1、督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数、非高企新增高新技术产品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技术合同成效额、科技成果在本地企业转化扩散数、发明专利申请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收入比重、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等科技创新指标完成情况。
2、调研上半年各地科技创新特色亮点工作和经验做法。
三、督查分组
第一组:组 长:黄 斌
成 员:财务科、成果科
责任科室:财务科
调研督查地区:长阳自治县、五峰自治县、宜昌高新区
第二组:组 长:王代红
成 员:计划科、人事科
责任科室:计划科
调研督查地区:枝江市、秭归县、夷陵区
第三组:组 长:谢 超
成 员:高新科、法规科、办公室
责任科室:高新科
调研督查地区:当阳市、远安县、伍家岗区
第四组:组 长:袁必奎
成 员:农村科、离退休干部科
责任科室:农村科
调研督查地区:兴山县、西陵区、猇亭区
第五组:组 长:郭 凌
成 员:合作科、直属机关党委
责任科室:合作科
调研督查地区:宜都市、点军区
四、时间安排
具体督查时间,由各调研督查组自行确定,6月底前完成调研督查工作。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县市区科技(创)局、宜昌高新区科创局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关于分解落实省科技厅、宜昌市科技工作任务的安排》(宜科发〔2018〕3号),认真做好自查报告、汇报材料、现场查看等准备工作,确保调研督查工作成效。
2、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调研督查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深入一线开展调研督查,全面掌握各地科技创新工作完成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部门,要直接指出,责成各地提出整改措施,并在调研督查结束后向局办公室报送督查工作情况材料。
3、各调研督查组要严于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宜昌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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