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开展市级“星创天地”备案工作的通知-2018年-宜昌市-申报通知-政策-觅多多湖北项目申报网

市科技局关于开展市级“星创天地”备案工作的通知

2018-04-23 17:26  |  宜昌市科学技术局  |  181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湖北省科技厅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构建创新发展新高地的实施意见》和《湖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快星创天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入推动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我市决定开展市级“星创天地”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市级“星创天地”是指在我市范围内以农业科技园区、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载体,整合科技、人才、信息、金融等资源打造的新型农业农村创新创业一站式开放性综合服务平台,面向科技特派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职业农民等创新创业主体,具备集聚创业人才、技术集成示范、创业培育孵化、创业人才培训、科技金融服务、创业政策集成等服务功能,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众创空间。

  开展市级“星创天地”备案工作,打造市级“星创天地”,对于进一步激发我市农业农村创新创业活力,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业创新供给质量,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创新驱动现代农业发展,建设美丽乡村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条件

  申报备案市级“星创天地”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星创天地”运营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我市范围内注册并开展业务,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如: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社会组织等。

  (二)具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良好基础。立足地方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有一定的产业基础;有较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形成一批适用的标准化的农业技术成果包,加快科技成果向农村转移转化;促进农业产业链整合和价值链提升,带动农民增收脱贫致富;促进农村产业融合与新型城镇化的有机结合,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具备良好的行业资源和全要素融合,具备“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线上平台)。建有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上服务平台,提供行业动态、教育培训、产品展示、资源对接等服务;涉及农产品销售的有自建网络电商平台,或依托国内主流网络电商平台(天猫、淘宝、京东等)开展服务,推进商业模式创新。

  (四)具有较好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下平台)。有创新创业示范场地、种植养殖试验示范基地、创业培训基地、创意创业空间、开放式办公场所、研发和检验测试、技术交易等公共服务平台,免费或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

  (五)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有一支结构合理、熟悉产业、经验丰富、相对稳定的创业服务团队和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加强科学普及,解决涉及技术、金融、管理、法律、财务、市场营销、知识产权等方面实际问题。

  (六)具有良好的政策保障。面向服务对象提供相关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服务对象能够免费或低成本使用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生产基地等实体场地和网上服务平台;有条件的应当建立种子基金或孵化资金,引导创投机构、金融机构为服务对象提供各类融资服务。

  (七)具有一定数量的创客聚集和创业企业入驻。运营良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三、申报程序及进度安排

  申报单位填报《宜昌市“星创天地”申报书》,由县(市、区)科技局统一推荐申报,市科技局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及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备案为市级“星创天地”,并从备案的市级“星创天地”里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星创天地”。

  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一)2018年5月30日前,完成市级“星创天地”申报材料报送工作(一式三份报送到市科技局农村科)。

  (二)2018年6月15日前,开展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等,完成市级“星创天地”备案工作。

  (三)2018年6月30日前,对已经备案的市级“星创天地”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星创天地”备案。

  附件1:各县(市、区)“星创天地”建设任务分解表

  附件2:宜昌市“星创天地”申报书

                                                                                                      宜昌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4月23日

  附件1

  各县(市、区)星创天地建设任务分解表

  

 

  县(市、区)、国家级

   农业科技园区

  

 

  建设市级星创天地数

  

 

  建设省级

   星创天地数

  

 

  宜昌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

  

 

  1

  

 

  1

  

 

  宜都市

  

 

  2

  

 

  1

  

 

  枝江市

  

 

  2

  

 

  1

  

 

  当阳市

  

 

  2

  

 

  1

  

 

  远安市

  

 

  2

  

 

  1

  

 

  兴山市

  

 

  2

  

 

  1

  

 

  秭归县

  

 

  2

  

 

  1

  

 

  长阳县

  

 

  2

  

 

  1

  

 

  五峰县

  

 

  2

  

 

  1

  

 

  夷陵区

  

 

  2

  

 

  1

  

 

  西陵区

  

 

  1

  

 

  1

  

 

  点军区

  

 

  1

  

 

  1

  

 

  伍家岗区

  

 

  1

  

 

  1

  

 

  猇亭区

  

 

  1

  

 

  1

  

 

  合计

  

 

  23

  

 

  13

  

  附件2

  宜昌市“星创天地”申报书

  星创天地名称:

  场 所 地 址:

  运 营 机 构: (盖章)

  申 报 日 期:

  宜昌市科技局制

  二○一八年三月

  

  

  申报宜昌市“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

  (此表在申报书扉页装订,所填数据需有相关证明附件支撑)

  

 

  申报“星创天地”名称

  

 

  

 

  运营机构名称

  

 

  

 

  机构性质

  

 

  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其他□

  

 

  “星创天地”实体地址

  

 

  

 

  门户网站网址

  

 

  

 

  微信公众号名称

  

 

  

 

  电商网址/微店名称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手机

  

 

  电子邮箱

  

 

  QQ

  

 

  负责人

  

 

  

 

  

 

  

 

  

 

  联系人

  

 

  

 

  

 

  

 

  

 

  专职管理人员数量

  

 

  人

  

 

  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数

  

 

  人

  

 

  建立合作服务机构数量

  

 

  家

  

 

  创业导师数量

  

 

  人

  

 

  可支配场地建筑面积

  

 

  平米

  

 

  可提供给服务对象工位数

  

 

  个

  

 

  可支配生产基地

  

 

  亩

  

 

  可调动种子基金等资本

  

 

  万元

  

 

  2017年组织开展活动

  

 

  场

  

 

  已入驻创客/新创企业

  

 

  _人/_个

  

 

   本单位承诺提供材料均真实可靠,愿意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本单位已对申报书内容真实性进行审核

  

  审核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申报书正文

  (编写提纲)

  一、建设概况

  1.运营机构情况

  2.专职管理团队情况(含负责人简历)

  3.实体场地建设情况(含可自主支配的试验示范生产基地情况)

  4.网上平台建设情况

  5.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包括企业入驻制度、培训辅导制度、融资投资制度、目标考核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二、服务资源

  1.运营服务模式介绍

  2.已具备的服务资源(含技术依托、中介机构等)

  3.已形成的创业导师团队(含主要导师个人简介)

  4.可调动的创业投融资资本情况

  三、取得成效

  1.创客(新创企业)入驻情况

  2.创业活动举办和服务开展情况

  3.孵化培育的代表性企业情况

  4.其他服务成效

  5.未来三年发展规划及目标

  6.对科技部门“星创天地”工作的建议

  相关证明附件

   1.运营主体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2.自有场地产权证明(需与运营主体一致)或场地租赁协议;

  3.实体场地、工位、生产基地照片;

  4.管理机构设置与管理制度建设相关内部文件;

  5.技术依托单位、中介服务机构、投资机构等合作协议;

  6.创业导师聘书或服务协议;

  7.入驻新创企业营业执照及孵化服务协议;

  8.入驻创客入驻协议;

  9.创业活动举办照片;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宜昌市“星创天地”申报书.docx
 

版权声明: 以上政策信息来源于相关政府网站,所有文字、图片及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所有,仅供用户参考学习交流使用。如有发现本站内容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本站,感谢!
还没有找到合适的专利?让我们 帮您找找!

027-87053558

在线咨询
移动端
APP
公众号
政策助手

政策助手

电话
AM 8:30-PM 18:00

027-87053558

置顶
  • 数量多

    10万+专利转让数据资源
  • 政策新

    定期实时更新最新政策信息
  • 专利新

    优质专利技术为企业提供创新动力
  • 服务全

    多种查询工具为企业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