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创)局、宜昌高新区科创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进一步发挥科技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根据《宜昌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科技局拟组织申报201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的重点领域与对象 1、重点支持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与高效节能(含资源与环境)、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 2、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宜昌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成长工程试点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支持方式及申报条件 (一)支持方式 主要对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采用新工艺、扩大产能、科技成果转化及专利实施项目的前资助。 (二)申报条件 1、在宜昌境内登记注册、税务关系在宜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的企业; 3、企业近三年内新增获得至少1项授权发明专利,或1项实用新型专利(含软件著作权),或参与至少1项行业标准制定。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近三年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5、企业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职工总人数不超过500人。 6、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有以下情况的企业不能申报: 1、承担市级科技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企业; 2、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两次以上科技项目支持,还未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三次以上科技项目支持,还未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企业; 3、本年度已申报其他市级科技项目的企业。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宜昌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表》,报送到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科创局。 2、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科创局认真对项目进行初审筛选、汇总,并与当地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报至市科技局。未经联合行文推荐的项目,市科技局不予受理。 3、企业申报的项目经由当地科技、财政部门推荐后,由市科技局进行形式审查,并会同财政局提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组织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根据评审结果会商确定拟立项的项目并进行公示,最后行文立项。 4、申报材料统一用A4规格纸双面打印装订,一式五份,于2017年10月20日前送达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宜昌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现代服务业)申报表.doc 附件5:2018年度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2017年9月26日 |
027-87053558
在线咨询2008- © 觅多多 版权:湖北创优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专利转让①群:128800896 商标转让①群:339449938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4269号
鄂ICP备18024502号-3 营业执照
觅多多-专利转让,专利查询,政策查询,商标转让,商标查询,商标取名,商标分类,公司取名,证书查询,专利技术转让|知识产权运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光谷鲁磨路联丰时代广场9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