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项目
2023年度专项资金第一批支持项目包括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创新平台、数字产业化、首台(套)设备购置补贴、未完工项目后续资金申报等6类。
1.技术改造项目
(1)支持范围: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获批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及2022年以来首次“进规”企业,总投资门槛调整为1000万元)。优先支持2023年可完工项目,建设期不超过3个年度,包括2021年以来开工的未完工在建项目;2022年以来建成达效的已完工示范项目;2023年可开工建设,项目前置手续齐备的拟开工重大项目。
(2)支持方式:按照项目生产性设备投资的8%予以支持,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2.贷款贴息项目
(1)支持范围:2023年度选择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北斗等优势产业,对符合技术改造政策要求的项目,按照贷款贴息政策予以连续支持。
(2)支持方式: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建设有效期内企业实施该项目银行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予以贴息,单个项目年度贴息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根据项目投资情况和建设周期可最多贴息三年。
3.创新平台项目
(1)支持范围:平台具体类型包括为产品升级、技术创新、提高质效而建设的技术研发中心、技术服务中心、创新中心、检测中心等;平台承载项目应当是聚焦行业、产业链卡脖子的关键技术问题等,项目建设主体要具备较好科技研发实力,在行业内具有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和产业链带动能力的制造业龙头企业。项目建设期不超过3年,起始年度不早于2021年,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
(2)支持方式:优先支持具有公共性、服务带动全产业链发展的平台项目,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对企业自建自用平台,按总投资10%比例支持;对企业自建并可服务于全行业发展,每年服务同类企业个数10家以上的,按总投资不超过20%比例支持。
4.数字产业化项目
(1)支持范围:重点支持在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两化融合等数字经济领域,专业的软件开发公司为实现工业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升级,所形成实用性强、创新程度高、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软件产品。项目整体开发周期不超过2年,已获得软件著作权证书,2022年以来完成项目建设。
(2)支持方式:对研发费用500万元以上,按实际支出研发费用的8%给予支持,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5.首台(套)设备购置补贴
(1)支持范围:对在国内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知识产权、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重大装备产品,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推动首台(套)示范应用,对生产企业购买并实际安装投入生产使用的首台(套)设备购置费用予以补贴。
(2)支持方式:对2022年以来,新纳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产品,按装备购置单价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分期付款、设备租赁等费用不计算在内。
6.未完工项目
申报要求:未完工项目编制《后续资金申请报告》,应在原《资金申请报告》基础上,补充提交全部已发生的项目建设设备购置清单、设备购置合同、设备购置发票、银行转账记录等凭证材料,以及设备安装调试证明和设备与生产关联性说明等文字材料。申请后续资金时已完工项目,还应当提交市(州)出具的项目验收评价意见。
文件全文如下: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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