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英才”计划培育支持专项实施方案》(武人才〔2022〕5号)及市委人才办有关工作要求,为做好2022年“武汉英才”计划培育支持专项教育领域人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坚持“聚焦一线,突出实绩,重点支持,专业引领”的导向,培育支持一批德才兼备、表现突出、行业公认的优秀教育人才,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提供人才支持。
二、评选名额
按照《“武汉英才”计划培育支持专项实施方案》(武人才〔2022〕5号)要求,2022年计划培育支持教育领域“武汉英才”50名,其中40周岁以下人员占比不低于50%。
三、申报对象、条件
“武汉英才”计划培育支持教育领域专项的申报对象是:在武汉市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高等院校及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读教育学校或教学研究机构中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及教学研究工作的教师。已入选国家、湖北省人才计划或武汉市同类人才计划的人员原则上不再申报“武汉英才”计划培育支持专项教育领域人才。
“武汉英才”计划培育支持教育领域专项的申报对象,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热爱祖国,政治坚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武汉市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55周岁以下,原则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小学、幼儿园教师可放宽到中级)。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师德师风高尚。忠诚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学风正派,模范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自觉践行“四有好老师”要求。
(二)教学实绩突出。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扎实的教学技能,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培养优秀青少年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师生群众公认,教学满意度高。
(三)创新成效显著。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教育科学和教学研究领域获得创造性成果,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明显成效;或者在技术上有重要发明创造、重要技术革新,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四、申报程序、途径
(一)教师自荐。教师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自我推荐,向单位提交相关评审材料。
(二)单位评议推荐。由单位负责人、教师代表组成评议小组,按照评选条件对自荐教师进行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对申报材料予以审验、盖章,报上级主管部门或按属地原则报所在地的区教育局。
(三)主管部门评审推荐。主管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对基层单位推荐对象进行审核评议,按分配的名额(附件1)确定推荐人选,在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对申报材料予以审验、盖章报市教育局,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30日,申报材料要求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
(四)市教育局评审。市教育局对推荐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按市委人才办统一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局党委会审议,将建议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委人才办。
五、培育支持政策
(一)市委人才办为入选人才颁发证书,并将入选人才纳入市级人才服务范围。
(二)对入选人才给予6万元资金资助,分3年拨付,每年2万元,资助资金主要用于人才工作和生活补贴、专题研究、学术交流等。
(三)优先推荐入选人才申报国家、省、市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和重大基础研究计划、重大成果转化、优势学科建设等项目。
(四)及时协调解决入选人才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为入选人才成长发展提供支持政策,促进其在教学改革、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学术研究等方面发挥专业引领和辐射作用,为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
1.2022年“武汉英才”计划培育支持专项教育领域区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申报材料说明
3.2022年“武汉英才”计划培育支持专项教育领域人才申报汇总表
4.“武汉英才”计划培育支持专项教育领域人才申报书
5.“武汉英才”计划培育支持专项教育领域人才评选综合材料一览表
市教育局
2022年9月19日
http://jyj.wuhan.gov.cn/zfxxgk/fdzdgknr/wjtz20201009/202209/t20220923_20469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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