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2023年-国家-申报通知-政策-觅多多湖北项目申报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

2023-03-09 09:57  |   |  83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

工信厅企业函〔2023〕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根据《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就组织推荐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划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提交申报表中要求的佐证材料,报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二、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组织实地抽查,在符合《暂行办法》认定标准的基础上(西部地区可适当放宽),择优遴选发展水平居于细分领域全国前列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推荐至我部。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数量不超过6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对超过报送数量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如发现虚假申报或隐瞒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

 

五、请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各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及电子版光盘1份,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100804)。

 

联系人: 王潇耿 010-68205317

 

附件:

1.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

2.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3年3月6日

版权声明: 以上政策信息来源于相关政府网站,所有文字、图片及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所有,仅供用户参考学习交流使用。如有发现本站内容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本站,感谢!
还没有找到合适的专利?让我们 帮您找找!

027-87053558

在线咨询
移动端
APP
公众号
政策助手

政策助手

电话
AM 8:30-PM 18:00

027-87053558

置顶
  • 数量多

    10万+专利转让数据资源
  • 政策新

    定期实时更新最新政策信息
  • 专利新

    优质专利技术为企业提供创新动力
  • 服务全

    多种查询工具为企业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