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创)局,宜昌高新区科创局:
为及时掌握各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季度运行情况,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建立市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形势分析季报制度的通知》(鄂科技通[2017]24号)文件精神,市科技局拟于2017年起建立县市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形势分析季报制度。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对象
各县市区科技(创)局,宜昌高新区科创局。
二、报告时间
每年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前。
三、报告内容
(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
1、重点区域(国家级、省级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季度经济发展情况。
2、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包括高新领域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情况、辖区企业承担的在研市级、省级和国家级项目进展情况等。
3、重点企业发展情况:各县市区销售收入排名前5位、高新区排名前10位的高新领域企业的工业增加值情况。(服务业企业填报营业收入;高新领域包括: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境保护、现代农业、其它)
(二)当前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
(三)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措施和建议。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地高度重视县市区高新技术产业季度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制度,按时报送分析材料。市科技局将根据具体情况不定期召开全市高新技术产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2、请各单位明确一名报送人员,于3月30日前将报送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3、季度报告以电子文件形式报送。
4、2017年一季度报告请于4月5日前报送。
联系人:高新科 孙爽
电 话: 6736137
邮 箱:85577207@qq.com
2017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