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moj.gov.cn、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tiaofasi@cnipa.gov.cn。
三、传真:(010)62083681。
四、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条法二处,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集证商标办法”)。
附件:1.《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和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和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说明.doc
3.《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和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对照表.doc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年6月7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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