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机构:
为进一步引导高企服务机构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培育一批高水平服务机构,加强高企高质量发展的服务力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高企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辅导东湖高新区企业申报高企认定的专业化服务机构,业务管理规范,依法合规,无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诚信经营原则的不良信用等记录。2021年被科技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机构不参加本次考核。
二、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数据获取方式为高企申报系统数据导出及考核对象提交相关电子版材料相结合。请服务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夹,命名“机构名称-联系人-电话”,于2月14日前发送至邮箱385433837@qq.com。
考核指标
具体要求
1.1举办高企申报辅导活动场次
一个文件夹,命名:机构名称-xx场活动。其中,每场活动单独设置一个文件夹,命名:x月x日地点。包括:活动方案、签到表、现场照片,线上活动提供方案、截图。
1.3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企业数
下载附件3,按要求命名和填写。Sheet1对应科小指标,sheet2对应重新认定指标,sheet3对应规上企业指标,请注意区分。
2.2辅导高企重新认定的企业数(辅导同一企业通过认定2次以上)
2.3辅导申报高企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数
绩效考核情况汇总表
下载附件4,按要求填写。
三、联系方式
65563216 67880523 余溪 郭小品
附件:1.东湖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2.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3.2021年高企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表
4.2021年高企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情况汇总表
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
2022年2月10日
附件:1. 东湖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doc
2. 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xls
3. 2021年高企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表.xlsx
4. 2021年高企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情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