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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正式申报书的通知

2021-08-13 09:32  |  科技部  |  206
 有关单位:
   “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预申报书形式审查及首轮评审工作已完成,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将进入正式申报书(含预算)填报阶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正式申报书填报有关要求
   为加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正式申报书和预申报书的衔接,预申报书的有关内容将自动关联到正式申报书中,其中有些内容不允许修改,有些内容可以作适当修改,具体如下:
   (一)以下内容不允许修改
   1、项目负责人、任务(课题)负责人。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现有参与单位、推荐单位。
   3、所属专项、申报的指南方向。
   4、项目下设任务(课题)数。
   (二)以下内容不允许降低指标或大幅调整
   1、考核指标不能降低,但需进一步细化。
   2、主要研究内容不能减少和大幅调整,但需进一步细化;如需增加研究内容,应提交说明作为附件。
   3、承诺的配套条件不能降低。
   4、项目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三)人员和单位
   在预申报书已有项目、任务(课题)负责人基础上,项目应补充填报其他参加人员(C、D类人员),补充人员需满足限项要求。若项目研究需要,可适当增加参与单位,但参与单位总数不得突破指南规定的上限,且需要补充新的联合申报协议。
   (四)附件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与参加单位之间的联合申报协议。
   2.企业资质证明。如企业作为参加单位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如企业作为项目牵头单位的,还须提供该单位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配套经费来源证明。明确有配套经费的项目,应出具配套经费来源证明,并明确配套金额。
   预申报阶段已提供的上述相关材料仍视同有效,不需要重复上传;仅在有重大修改或增补时,需要补充提交相应的修改或增补部分。
   二、项目预算编报原则
   预算编制应结合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项目(课题)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
   三、网上填报
   请各项目申报单位认真阅读、理解《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140号)和专项指南要求,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相关专栏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并按照模板准备材料。网络填报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9月9日。本次填报实行无纸化,我中心将以网上填报的正式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正式申报书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四、业务咨询
   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10-59199381
   传    真:010-59199377
   邮    编:100122
 
 
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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