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16〕44号)、《荆门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实施办法》(荆科发〔2016〕3号)精神,开展中心城区2018年第二批发明专利资助奖励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奖励及补助对象
1. 2018年1月至7月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
2. 2018年1月至7月授权发明专利,且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利人均为本市中心城区的单位或个人。
3. 发明专利实施转化奖励:对2016年1月以来授权的发明专利在生产实践中实施转化运用的企业,且以该发明专利技术转化运用为基础的生产进入产业化阶段,并产生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二、资助、奖励及补助标准
1. 资助标准:申请发明专利并进入实审阶段的,企事业单位按照3000元/件给予资助,个人按照1000元/件予以资助。
2. 授权奖励标准:按照5万元/件给予奖励。
3. 实施转化奖励标准:按照5万元/件给予奖励。
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一)发明专利申请资助和授权奖励
1. 《荆门市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奖励申请表》,表格可在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jingmen.gov.cn)公告公示栏下载;
2. 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或发明专利证书及扉页(复印件);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2017年度企业纳税证明,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发明专利实施转化奖励
1. 《荆门市发明专利实施应用转化奖励申请表》,表格可在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jingmen.gov.cn)公告公示栏下载;
2. 发明专利证书及扉页;购买他人发明专利的,须提供专利权转让合同及专利权转让合同备案登记证明。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发明专利实施应用转化情况报告;
5. 实施应用转化相关证明材料;
6. 经济效益证明材料;
7. 项目真实性承诺书。
同一项目实施转化多件发明专利技术可合并申报。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申报单位或个人向所在区知识产权局提交申报材料,各区知识产权局对照《荆门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实施办法》及本通知要求进行审核后报市知识产权局。
个人申请资助奖励项目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进行查验。
申报时间为:2018年8月10日至8月31日。
五、几点要求
(一)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且材料中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工整、清晰,否则不予受理。
(二)各区知识产权局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汇总后于9月1日前报送市知识产权局,申请表电子件一并报送。
(三)专利代理机构要主动服务,及时将政策告之相关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专利资助奖励的申报工作。
(四)申请资助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应提供真实材料和凭证。如弄虚作假,骗取资助奖励资金的,一经查实,已发资助奖励资金将如数收回;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已获资助奖励的发明专利不得重复申报。
(六)不在资助奖励时间范围的不予资助,逾期不受理、不补办。
附件:1. 荆门市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奖励申请表
2. 荆门市发明专利实施应用转化奖励申请表
荆门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8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