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和《宜昌市专利奖励管理办法》(宜知发〔2019〕8号),决定开展2020年度宜昌市专利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发明专利奖励。
1.申报发明专利奖励对象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被授予中国发明专利权、授权PCT专利的本市专利权人。
2.专利奖励以专利证书上的第一专利权人为准。
3.发明专利授权时间以授权公告日为准。
(二)有效发明专利奖励。
1.申报有效发明专利奖励对象为截止2020年12月31日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20件(含20件)以上的本市企事业单位。
2.专利奖励以专利证书上的第一专利权人为准。
(三)企业专利工作奖励。
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贯标工作,并在2020年度通过国家级认证或监审的企业奖励。
(四)国家或省级专利奖奖励。
当年获评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的奖励。
(五)专利服务机构奖励。
对信誉度良好,发明专利代理量增长较快,2020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300件以上的专利服务机构奖励。
二、申报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应提交的材料
申报奖励资金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专利奖励申报表。
2.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收费发票复印件(不含专利年费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费)。
4.专利证书复印件。
5.有效发明专利2020年缴纳专利年费的收据复印件。
6.获得国家级奖励的需要提交获得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荣誉证书或批准文件复印件。
7.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贯标工作,并通过国家级认证或监审的企业需提供正规认证机构进行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或监审的收费发票复印件。
8.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如专利权人变更通知书、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等)。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申报。申报单位或个人按要求填写奖励申报表,用A4纸打印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章后,按所属行政区划向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
(二)受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中心规划发展科受理发明专利奖励、有效发明专利奖励的有关资料,协调科受理其他类别奖励的有关资料。
(三)截止时间。各类专利奖励申报时间截止时间2021年7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和奖励。
四、奖励资金的审核和发放
市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中心、市财政局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宜昌市专利奖励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发放奖励资金。
五、要求
1.申报材料应符合相关要求,所需的相关表格可在http://zscq.yicha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相关表格用打印件,手工填写(签字除外)不予受理。申报时提交纸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电子件。
2.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20件(含20件)以上的奖励为一次性奖励,已奖励过的企业不再申报。
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报市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中心时,为便于统计汇总,需同时提供申报表格的电子件。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0年度宜昌市专利奖励申报表.docx
2.2020年度宜昌市授权发明专利奖励申报单位(个人)申报情况汇总表.docx
3.2020年度宜昌市PCT授权专利奖励申报单位(个人)申报情况汇总表.docx
4.宜昌市企事业单位有效发明专利奖励申报单位申报情况汇总表.docx
5.2020年度宜昌市发明专利授权奖励县市区申报情况汇总表.docx
6.2020年度宜昌市PCT授权专利奖励县市区申报情况汇总表.docx
7.宜昌市企事业单位有效发明专利奖励县市区申报情况汇总表.docx
宜昌市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中心
2021年7月8日
联系人:
发明专利奖励、有效发明专利奖励材料:规划发展科 邹琼
电话:6252363 邮箱:76564105@qq.com;
其他奖励材料:协调科 邹毅
电话:6252902 邮箱:3174033985@qq.com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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