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全市开展科学技术研究,推动科技创新,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现将2022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一)重大科技创新专项
荆州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为关键技术研发类。申报单位应为建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企事业单位。
(二)重点科技计划项目
支持以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为目标导向、发展前景好的研发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建有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企事业单位。
(三)一般科技计划项目
围绕荆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预期成果科研项目。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或星创天地内的企业申报。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为在荆州城区注册,纳税关系在荆州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应认真填报有关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项目申报单位须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必要的研发条件和较强的产业化能力。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制、良好的社会信誉以及与实施项目相匹配的资金筹措能力,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要求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资金的3倍,重点科技计划项目要求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资金的2倍。
(三)项目采取分类申报的方式进行,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个类别,不得多头申报。项目主要负责人不得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项目。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与企业联合申报项目,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的项目。
(四)项目申报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企业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据实申报,合理可行。项目一经立项,技术、成果、效益等主要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得修改调整。
(五)项目执行期不超过两年,实施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和立项:
1.企业申报两个以上项目的。
2.申报的项目已获得过科技部门资助的。
3.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没有按期结题验收的单位或被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的单位;工业企业年产值在5000万元以下,农业企业年产值在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已获市级科技计划立项且在研未结题的单位,不得申报。
4.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的科技人员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已获市级科技计划立项且在研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5.已经纳入统计部门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研发(R&D)活动统计范围,未按要求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上年度相应统计报表或上年度研发投入填报为0的企业,不得申报。
6.申报材料没有按照规范格式,缺项、漏项或材料不全的。
三、经费支持
2022年荆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采取先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后拨付经费的后补助方式。项目承担单位申报时填写《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立项时填写《荆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待项目完成后,向市科技局申请结题,由市科技局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按《荆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拨付项目经费。
四、受理时限
项目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项目申报程序: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按归口管理原则,由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或高等院校作为归口管理单位分领域推荐到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
(二)材料报送要求:请项目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书》和相关附件材料按顺序统一采用A4规格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简装(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项目申报书》PDF格式盖章扫描件报送各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要认真遴选审查,汇总后将《推荐函》与项目申报材料一起报送至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
(三)联系方式:
1.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科 彭亚蓉8866270;高新科 朱亚龙8861251;农业科 熊伟8868170;社会发展科 杨雄杰8869162;政策法规科 董鑫8860013。
2.沙市区科技局 黄文惠8883883;荆州区科技局 吕卫东8424452;开发区高新服务中心 方灿8123385;荆州高新区经发局 罗妍15927944826;荆州纪南文旅区经发局 关晶晶8681875。
3.市直相关单位,市卫健委科技教育科4163838,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8465770,市国资委发展规划科8511292。
附件:1.荆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荆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支持范围
3.推荐函(推荐单位填写)
2021年10月27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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