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决策,根据《湖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快星创天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科技通〔2018〕2号)精神,荆州市科技局决定启动2021年度全市星创天地申报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坚持试点一批、示范一批、成熟一批、推荐一批的梯度培育。各有关单位重点选取建设模式新颖、服务专业、运营良好,在带动就业脱贫、孵化市场主体、支持产业发展等方面成效显著的星创天地进行市级星创天地申报备案。要求如下:
1.申报主体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荆州市范围内注册满一年并开展业务,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包括农业科技园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社会组织等。
2.具备良好的产业背景和科技支撑。立足地方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依靠科技强农惠农富农,加快科技成果向农村转移转化,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脱贫致富。
3.具备良好的农业科技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有“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提供行业动态、教育培训、产品展示、资源对接等服务;有创新创业示范场地、种植养殖试验示范基地、创业培训基地、创意创业空间、开放式办公场所、研发和检验测试、技术交易等公共服务平台,免费或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
4.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有一支结构合理、熟悉产业、经验丰富、相对稳定的创业服务团队和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加强科学普及,解决涉及技术、金融、管理、法律、财务、市场营销、知识产权等方面实际问题。
5.具有良好的政策保障。面向服务对象提供相关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有条件的应当建立种子基金或孵化资金,提供各类融资服务。
6.具有一定数量的创客聚集和创业企业入驻。运营良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二、申报程序
星创天地建设按照“自主建设、申报备案、逐级推荐”方式进行,请各有关单位对照要求认真组织及审核。
1.申报单位填报《荆州市星创天地认定申报书》(附件),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在申报书的推荐单位处加盖公章),推荐单位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申报书一式4份,于4月30日前报送至荆州市科技局农村科技科,同时报送申报书电子版(扫描带章PDF)至指定邮箱。
4.荆州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星创天地进行实地考察和评审,对符合政策导向、满足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予以备案为市级星创天地,并印发正式文件,统一授牌。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熊伟 李玲
联系电话:0716-8868170
邮 箱: 281011701@qq.com
2021年4月7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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