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区、樊城区经信局,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襄阳市万亿工业强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市经信委兑现〈加快建设万亿工业强市十条措施〉政策资金工作指南》,为进一步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落实好2017年市级财政技改提质工程专项资金,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万亿工业强市的十条措施》精神,市级财政技改提质工程财政政策支持范围为高新区、樊城区、襄城区、东津新区企业。补贴时间范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购买的设备。
二、支持重点和方向
1、支持重点:重点支持装备制造、食品、电子信息、航空航天工程装备、医药、资源循环利用等六个重点产业发展和冶金、化工、建材、轻纺等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2、支持方向:
(1)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领域和项目。
(2)行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核心技术及其产业化和市场化。
(3)先进技术应用、新产品推广、质量提升、“两化”融合、品牌创建、创新能力建设以及军民结合等转型升级的关键环节。
(4)国家重大专项配套和国产首台套装备。
(5)市委、市政府要求扶持的其他项目。
优先支持上述行业产业规模、发展潜力和示范引领作用大、技术水平和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对行业和地方经济发展有较强影响力和带动性的重点项目和“零土地”技改项目。
三、支持资金额度
技改设备投资在500万元以上,一年内竣工投产后分别按其实际完成技改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
四、申报和资金分配程序
(一)申报资料(申报2017年技术改造示范企业的不再重复提供下列前5项)
1、申报企业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企业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3、生产经营、会计信用、银行和纳税信用良好;
4、企业环评、安评达标;
5、符合专项资金年度支持方向和重点,按时报送技术改造进展情况统计;
6、项目纳入年度项目库,企业当年未获得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同一项目未获得过本级专项资金支持;
7、技术改造设备投资在500万元及以上,且依据购买技术改造设备票据和银行支付凭证据实上报,非标设备依据设备整体情况和银行支付凭证核定;
(二)评审办法
1、组织申报。各城区经信部门组织当地企业申报,企业按照申报资料要求上报资金申请报告,符合产业支持方向,经所在区经信局对项目进行核实并就项目合法性、真实性签署意见后,提出初审意见,由各城区经信部门集中报市经信委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科。(5月15日前)
2、书面审查。由市经信委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形式审查(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的填报要求,相关材料是否齐全,签字盖章手续是否完备)。
3、立项核实。由市经信委通过湖北省项目备案查询系统对申报项目进行备案核实,或通过市经信委建立的项目库进行查询核实。
4、专家评审。市经信委建立项目评审专家库,并随机抽取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审核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鼓励方向,是否在政策支持范围内,项目实施效益是否显著等。
5、现场核查。市经信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机构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的重点是申报资金是否是在政策兑现期内,是否用于申报项目建设,项目是否真正竣工投产等。
6、抽查复核。市经信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另外聘请会计师事务机构对现场审核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面不低于20%。抽查结果差错率超过3%,现场核查结果无效。
7、会商测算。市经信委组织人员听取现场审核和抽查复核情况汇报,研究确定最终核实结果,进行兑现资金测算,提出兑现建议。
8、政府审定。市经信委对申报、审核和资金测算等情况进行汇总,提出兑现申请报市政府审定。
9、媒体公示。由市经信委将市政府批准拟兑现资金的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核定测算依据等信息在《襄阳日报》公示7天。
10、资金划拨。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市财政局按公示结果将支持资金指标对应分配到相应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落实到相关企业。
(三)申报资料
企业填报襄阳市2017年技改提质工程设备补贴申报表(一式两份)、襄阳市2017年技改提质工程设备补贴企业申报汇总表,编写资金申请报告,提供相关附件(主要包括:法人营业执照、项目备案证、环评意见(复印件)、项目技术改造投资相关资金支出凭证资料(复印件)、产业政策涉及行业准入规定的提供相应许可或准入证件(复印件)、相关产品主要合同、所在区经信局项目符合性审核意见以及企业就申请报告内容和相关附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附件:1、2017年技改提质工程设备补贴申报汇总表附件1.doc(一式两份)
2017年4月24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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