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各有关企业:
经市政府批准,启动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政策兑现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在襄阳市境内登记注册、纳税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的工业企业,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投产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或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项目。
二、申报条件、补助方式及申报材料
(一)重大工业项目设备投资补助
1.申报条件及补助方式: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投产,且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征地费用)达到5亿元(通用航空、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含储能)、新材料、农机装备等6个产业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2亿元)以上,按其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2.申报材料:
(1)企业关于项目资金申请的正式红头文件: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及目前生产经营状况;企业2015年以来投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2015年以来投资计划安排及项目建成投产后效益情况等。
(2)重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表(见附件1);
(3)重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明细表(见附件2);
(4)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2015年度、2016年度会计报表;
(5)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项目备案证(或立项批复)、可行性报告;
(7)基建或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按附件2固定资产投资明细表顺序一一对应装订);
(8)企业承诺书(见附件5);
(9)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所有申报材料要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1.申报条件及补助方式: 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投产,且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征地费用)达到3000万元以上,按其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2.申报材料:
(1)本公司关于项目资金申请的正式红头文件(内容同重大工业项目设备投资补助申报材料);
(2)战略性新兴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表(见附件3);
(3)战略性新兴产业固定资产投资明细表(见附件4);
(4)项目属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证明材料(由企业所在地经信部门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2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试行)》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要明确说明其分类代码和行业代码);
(5)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2015年度、2016年度会计报表;
(6)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项目备案证(或立项批复)、可行性报告;
(8)基建或设备(材料)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按附件4固定资产投资明细表顺序一一对应装订);
(9)企业承诺书(见附件5);
(10)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所有申报材料要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三、申报要求
1.同一投资只能申报重大工业项目设备投资补助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其中一项,且不可与 “襄政发〔2015〕21号”文件中的“智能制造”、“技改提质”、“绿色制造”等补助政策重复申报。2016年已享受政策的项目不再申报。
2.各地经信部门组织本地企业进行申报,收集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初审。对初审合格的企业,在其申报表(附件1或附件3)上加盖部门印章和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印章,分类汇总形成部门申报文件。
3.请各地于2017年5月20日前,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和部门申报文件报送市经信委政策法规科(电话:3240110,邮箱:xyjxwfgk @163.com)。
4. 报送资料:部门申报文件及申报汇总表(含电子版)各1份、企业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1份。
附件:1.重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表
5.承诺书
027-87053558
在线咨询2008- © 觅多多 版权:湖北创优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专利转让①群:128800896 商标转让①群:339449938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4269号
鄂ICP备18024502号-3 营业执照
觅多多-专利转让,专利查询,政策查询,商标转让,商标查询,商标取名,商标分类,公司取名,证书查询,专利技术转让|知识产权运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光谷鲁磨路联丰时代广场9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