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襄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若干要求》以及相关规定,现将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对外合作领域)本年度验收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
市科技计划项目(对外合作领域)验收工作由市科技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科统筹,对外合作与外国专家科配合,委托市科技信息研究所具体组织实施。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采用现场验收。
二、验收范围
2019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已到期未验收的对外合作领域项目,具体见项目验收清单(见附件1)
三、验收程序
1.项目承担单位提交验收申请。项目承担单位对已经完成研究任务,具备验收条件,属于项目验收清单(见附件1)内的项目,提交项目验收材料。验收材料报送至项目主管部门(各地科技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审核。项目验收材料包括:
①襄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
②承诺书(附件3)
③襄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附件4)
④相关附件材料:包括立项任务书;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报告(重大项目须提供);近三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项目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证明材料;其它能够支撑项目执行情况的有关材料等
将验收材料按《襄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承诺书》--《襄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有关附件材料的顺序A4纸双面打印装订,编写材料总目录,胶装成册,一式五份,并提供验收材料扫描件(PDF电子版)。
现场验收时,项目承担单位需要制作PPT(时长不超过15分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汇报的内容主要为项目研究情况、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项目组织实施、取得的成效等。
2.项目主管部门审核。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认真审查《襄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等验收材料,并在《襄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签字盖章,将汇总后的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对外合作与外国专家科。
3.形式审查。市科技局对验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将形式审查存在问题的项目材料退回,项目负责人修改后重新提交。
4.验收评审。市科技局委托项目管理受托机构统一组织专家到项目现场验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对通过验收的项目下达验收通报,并为通过验收的项目办理《襄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
四、相关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应按期开展项目验收,如不能按期开展验收,应通过项目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提交延期验收申请(附件5),项目延期验收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半年。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实施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市科技局。
2.各项目承担单位对上报的验收材料及附件(包括延期)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由项目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各项目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项目验收工作,及时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开展验收工作,要加强对验收材料的审核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严重失信、违法违规等情况。并于4月30日18:00前将项目材料报送市科技局对外合作与外国专家科(市科技局206室)。
五、联系方式
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科 0710-3539294
对外合作与外国专家科 0710-3511602
市科技信息研究所 0710-3229108
襄阳市科技局
2021年4月13日
附件: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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