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武经开〔2019〕32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我区服务业企业增加新动能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须在我区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合规经营,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二)产销分离或者主辅分离后新设立的企业营业收入达到要求。申报主辅分离奖励的企业,需服务5家以上企业,且满足至少5家企业的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
二、奖励标准
制造业企业分离设立独立的销售主体,《办法》实施后分离新设立的销售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分别给予原制造业企业及新设立的销售企业共10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奖励。
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办法》实施后分离新设立的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服务5家以上企业的,给予原制造业企业及新设立的服务业企业共50万元奖励。
三、申报资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二)获奖企业本年度营业收入证明原件(营收数据附企业在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的2020年12月份数据的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获奖企业本年度税收证明原件(加盖税务部门公章);
(三)主辅分离企业服务的5家制造业企业清单,提供服务的合同;
(四)申报表;
(五)承诺函;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全部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程序
1. 企业将申报资料整合为1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区发改局邮箱(437267444@qq.com),申报截止时间7月30日,请各企业务必尽早提交,后续程序将由我区内部流转。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经开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7号政策兑现窗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
2. 园区根据部门审核意见进行终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五、注意事项
申报企业需认真理解《办法》中“支持与贡献相适应”,“就高不重复”,“诚信守诺”,“守法守规”的原则要求,并在获得奖励后履行至少5年不迁离注册及办公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的承诺。
六、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先进制造业园区 张 亮 84239968
汽车零部件产业园 李小刚 84757881
商务城 游博文 84218965
智慧生态城 朱 江 15972207281
港口物流园 84855123
综保区 毛乾川 84739801
通用航空 王 楠 84852996
政策兑现窗口 84735838
发改局 孙雅婷/龚雪婷 84748213
武汉经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26日
附件: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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