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的措施》(鄂政办函〔2020〕33号)文件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认定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培育、引进和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主体作用,成立天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服务,市科技局为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统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参加,及时协调解决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服务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要事项,指导做好相关工作。
二、提高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效能。市科技局负责统筹协调推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加强社会审计机构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市税务局负责优化高新技术企业涉税数据审核流程,提前预审,提升审核效率,指导规范企业研发辅助账。市发改委负责从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等方面,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四新”经济、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扶持。市经信局负责加强工业企业培育和运行调度,及时提供科技型企业名单,提高规上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推动传统产业企业和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市统计局负责高新技术产业的数据统计,做好监测分析,及时反馈高新产业数据。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加强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为企业申报提供便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企业提交专利优先审查请求书,使高新技术企业尽快优先审查,及时提供新注册科技型企业名单。
三、推动认定申报便利化。继续推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评审和上报备案线上服务,实现电子材料申报、审核和上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实行常年受理、及时审核、上报。
四、推动认定工作一体化。各部门对接省大数据能力平台,实行企业法人、税收征管、安全生产、质量、环保、信用信息等认定工作所需数据信息共享,做到一窗受理、部门联办。相关部门要及时更新数据信息,确保数据信息完整准确。
五、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库,对首次入库的企业给予一定补贴,做大科技型企业底盘。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依靠技术创新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形成“发现一批、服务一批、推出一批、认定一批”的培育链条,对当年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六、加强企业申报培训服务。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种平台,加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宣传力度,加强专家培训和企业辅导,推动评审专家、社会审计机构、企业等各类主体及时、准确掌握政策。对申报企业实行“一对一”服务,指导做好研发费用辅助账设置、知识产权挖掘与保护、相关政策解读等,提高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率。
七、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跟踪服务。强化高新技术企业跟踪服务,引导、支持企业开展持续创新活动,推动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优做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后,及时指导企业做好重新认定。
八、推进降税减负政策落实。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入驻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房租补贴。
九、建立认定信用制度。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社会机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参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评选、申报审核、管理工作的各类机构和工作人员要强化服务意识,合理界定研发费用归集范围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客观公正地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并对所承担工作负有诚信及合规义务。
十、加强认定工作绩效考核。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夯实责任,强化政府督导。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切实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
附件:天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
附件
天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杨兴铭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高文博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王碧波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彭 平 市科技局局长
宋小红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曾清平 市税务局副局长
赵礼珍 市发改委副主任
宋 鹏 市经信局副局长
王少仿 市统计局副局长
甘文涛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汪茂国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 玲 市科技局副局长
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彭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玲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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