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提升供给侧质量,提高黄石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表彰在质量管理、经营绩效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企业(组织),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质量管理经营模式,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增强我市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黄石政规〔2015〕5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第七届黄石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黄石市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本届(2021年度)原则上评定获市长质量奖的企业(组织)不超过2家,另设置提名奖企业(组织)2至4家。
二、申报对象
本市地域范围内有效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取得突出成效的各类企业或组织。今年市长质量奖评奖范围继续向中小企业延伸,鼓励符合申报条件企业或组织积极申报,鼓励质量管理卓越的中小企业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企业(组织)应具备以下具备条件:
1.在黄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或公益活动三年以上的企业或组织。包括制造业,工程建筑业,科技研发、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金融、医疗、养老等领域生活性服务业的企业(组织)。
2.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执行《黄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标准》(等同采用美国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卓越绩效准则(2019-2020) ),能够有效运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
3.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三项指标之一在上年度位居市内同行业前茅,最近三年未发生亏损(政策性除外);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4.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5.获得县(市、区)有关主管部门推荐。
(二)企业(组织)如出现以下问题,则不符合申报条件:
1.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
2.近三年内有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按行业规定)。
3.近三年内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不良记录的。
四、申报时间
(一)宣传发动。4月9日前。以市质强办名义印发通知并广泛宣传。各县(市、区)质量强县(市、区)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市直部门、行业协会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积极申报。
(二)材料报送。5月31日前。申报企业(组织)将申报材料送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审核同意后,报黄石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科)。
(三)资料文审。6月18日前。市质强办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企业(组织)资料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四)现场答辩。6月30日前。市质强办组织入围企业进行现场答辩,进一步了解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情况。
(五)现场评审。8月10日前。市质强办组建评审组对入围企业开展现场评审,实地核查有关情况。
(六)评审结果。8月30日前。市质强办将评审结果报市政府审定。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企业或组织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黄石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一式三份;
(二)概述(3000字以内)一式三份;
(三)依据《黄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标准》编写的自我评价报告(3万字以内)一式三份;
(四)自评表;
(五)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并需提供的证实性材料一份;
(六)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表(2018年至2020年)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
(七)申报材料按A4幅面装订成册,其中申报表、企业概况和自评报告等需提供电子文档,并确保真实性;
黄石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以及有关文件资料可登陆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cjg.huangshi.gov. cn/)进行查询和下载。
六、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质量强县(市、区)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要主动深入企业服务,广泛宣传发动,确保本地重点优势企业、组织积极参评;工作要认真负责,确保推荐企业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联系人:李文学 彭钊;
联系电话: 0714-6518071、18140637911;
电子邮件: hszlqsb@qq.com;
黄石质量管理QQ群:76885967。
附件:黄石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
黄石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9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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