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有关单位:
为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监督评估和管理,省科技厅决定对部分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的绩效完成情况开展调查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范围
2018年省科技厅立项的省技术创新专项重大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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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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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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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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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微光学******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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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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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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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高精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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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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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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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轨道******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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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重型机床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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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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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成本******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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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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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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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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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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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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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移动******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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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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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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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激光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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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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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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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精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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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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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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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关键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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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原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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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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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关键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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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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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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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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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美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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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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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系统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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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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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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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抗生素的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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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华扬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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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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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病毒药物******关键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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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丽益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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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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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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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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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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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化******综合利用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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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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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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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成本******研发及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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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四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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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绩效评价内容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是对照项目任务书,考核评价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
(一)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主要考核评价项目经费的到位与使用情况等。
(二)项目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主要考核评价项目产出目标、项目经济社会效益目标等的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实施所产生的重大突破和可持续影响等。
三、绩效评价有关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自评。请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填写《2018年省技术创新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及绩效调查表》(附件)。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于2021年3月22日(周一)前将填写后的表word版(无需盖章)和pdf版(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kcj6788@126.com。
(二)专业机构受托开展绩效评价。根据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情况,省科技厅将委托专业机构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真实、客观、准确、全面、完整的开展自评工作,并对数据和材料真实性负责。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科研主体信用评价和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沛 027-67880042
电子邮箱:kcj6788@126.com
附件: 2018年省技术创新专项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及绩效调查表.docx
东湖高新区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