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942号)、《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GB38755-2019)的有关要求,为优化我省新能源项目(指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下同)发展布局,引导企业理性投资,不弃风弃光,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省能源局会同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湖北省电力规划研究中心对全省各区域2020年新能源项目并网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对2021年全省新能源消纳能力进行预测分析,形成了《湖北省2021年度新能源消纳指引》,现予印发。
附件:湖北省2021年度新能源消纳指引
湖北省能源局
2021年3月3日
附件
湖北省2021年度新能源消纳指引
一、各地区消纳情况
统筹考虑全省新能源在建项目、电力负荷和送出通道、电网网架结构和全社会用电量等情况,以及国家对新能源弃风弃光率的要求,全省分县(市、区)消纳能力如下(2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消纳能力由高到低按Ⅰ、Ⅱ、Ⅲ三类区分):
Ⅲ类区域为消纳困难区域。包括宜昌市(除远安县、当阳市外)、十堰市(除丹江口市均州220千伏变电站供区外)、荆州市(沙市区、江陵县、松滋市)、荆门市(东宝区)、黄冈市(红安县、麻城市)、随州市、恩施州(除建始县、巴东县以外)。
Ⅱ类区域为消纳局部受限区域。包括襄阳市、宜昌市(远安县、当阳市)、黄石市(阳新县)、十堰市(丹江口市均州220千伏变电站供区)、荆州市(荆州区、监利市)、荆门市(掇刀区、京山市、钟祥市、沙洋县、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孝感市(大悟县、安陆市、云梦县、孝昌县、孝南区)、黄冈市(团风县、浠水县、蕲春县、武穴市、黄梅县、龙感湖管理区)、咸宁市(通山县、通城县、崇阳县)、恩施州(建始县、巴东县)、天门市和神农架林区。
Ⅰ类区域为具备消纳空间的区域。包括除Ⅲ类和Ⅱ类外的其他县(市、区)。
二、消纳结果运用
Ⅲ类区域可新增建设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利用固定建筑屋顶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百万千瓦基地。
Ⅱ类区域可新增建设以下五类项目:一是Ⅲ类区域可新增建设的项目;二是风光储项目(指风储、光储、风光储项目);三是结合火电灵活性改造建设的风光火互补项目(指风火、光火、风光火互补项目);四是利用现有风电和水电项目送出工程建设的风光水互补项目(指风水、光水、风光水互补项目);五是新能源扩(续)建项目。
Ⅰ类区域优先新增建设Ⅱ类区域的五类项目,有序推进其他新能源项目建设。
请市州按照消纳指引,引导企业合理布局新能源项目,推进全省新能源有序发展。
附件:湖北省2021年度新能源消纳分区表指引
附件
湖北省2021年度新能源消纳分区表指引
消纳类别 |
地区 |
Ⅲ类区域 |
宜昌市:除远安县、当阳市以外区域 十堰市:除丹江口市均州220千伏变电站供区以外区域 荆州市:沙市区、江陵县、松滋市 荆门市:东宝区 黄冈市:红安县、麻城市 随州市:所有区域 恩施州:除建始县、巴东县以外区域 |
Ⅱ类区域 |
襄阳市:所有区域 宜昌市:远安县、当阳市(2021年新能源消纳空间不超过15万千瓦,光伏发电 项目优先) 黄石市:阳新县 十堰市:丹江口市均州220千伏变电站供区 荆州市:荆州区、监利市 荆门市:掇刀区、京山市、钟祥市、沙洋县、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 孝感市:大悟县(2021年新能源消纳空间不超过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优先)、 安陆市、云梦县、孝昌县、孝南区 黄冈市:团风县、浠水县、蕲春县、武穴市、黄梅县、龙感湖管理区 咸宁市:通山县、通城县、崇阳县 恩施州:建始县、巴东县(2021年新能源消纳空间不超过10万千瓦,光伏发电 项目优先) 天门市:所有区域 神农架林区:所有区域 |
Ⅰ类区域 |
武汉市:所有区域 黄石市:除阳新县以外区域 荆州市:公安县、石首市、洪湖市 鄂州市:所有区域 孝感市:应城市、汉川市 黄冈市:黄州区、罗田县、英山县 咸宁市:嘉鱼县、赤壁市、咸安区 仙桃市:所有区域 潜江市:所有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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