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我市企事业单位申请发明专利的积极性,根据预算安排,市知识产权局决定对2018年市直企事业单位发明专利申请进行资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咸宁市直范围内申请发明专利的企事业单位。具体名单以国家局提供的明细为准。
二、资助标准
1、资助标准。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咸政发〔2015〕18号)第四条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第七款规定:“对单位或个人申报的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每件分别给予单位(专利研发团队)1000元。”“对当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30件、50件以上的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标准执行。
2、资金来源。咸宁市专利发展基金。
3、信用标准。申请主体无重复专利侵权、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三、要求
各申请单位需提供2018年咸宁市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申报表(附件1)、2018年咸宁市发明专利申请资金资助专利明细表(附件2)、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纸件一式两份于2018年10月15日前报至咸宁市知识产权局综合科,并同时提交电子版。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咸宁市发明专利申请资助专项资金申报表
2、2018年咸宁市发明专利申请资金资助专利明细表
咸宁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9月27日
联系人:市知识产权局综合科 吴红梅
电 话:0715-8132109
Q Q:945635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