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
申报条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2017年1月1日后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工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一次。
补贴标准:初级(五级)证书,补贴1000元;中级(四级)证书,补贴1500元;高级(三级)证书,补贴2000元。
申报流程:
1.职工申请:职工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企业提出申请。
2.企业审核:企业登录以下任一网站核查证书的真实性,并公示7日。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http://zscx.osta.org.cn/)
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hbjdzx.org.cn/)
武汉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whsosta.org.cn/)
3.企业网上申报:
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选择“武汉市”,进入页面“特色服务”栏,点击“(法人)武汉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入“技能提升补贴”中的“企业申报”模块,按要求填报。
申报有“企业申报批量导入”和“单个办理”两种方式。
1.企业批量申报导入(申报人数较多的建议选择该方式):
1.1点击“模板下载(技能补贴申报表)”;
1.2填写《技能补贴申报表》:所有栏目为必填项;“等级”填写为下拉框选择方式;“颁证日期”与“职工申请时间”须按规定格式填写。
1.3点击“浏览”,选择已填写完整的《技能补贴申报表》,点击“上传”。
1.4系统校验:申报成功的信息,在“导入成功列表”下显示,点击“保存”,完成申报;未申报成功的信息,在“导入失败列表”下显示,并提示导入不通过原因,企业按照提示,修正完善《技能补贴申报表》后,可重新申报。
2.单个办理:录入规定信息,点击“保存”,系统提示“申请保存成功”,点击“确定”,方可完成申报;如果不满足申报要求,系统会提示相关原因,点击“确定”,企业按照提示,修正完善后,可重新申报。
3.撤销申报(如果申报有误且未审核,可撤销申报):
点击“单位网上业务”目录下的“技能提升补贴—撤销申报”,在“待撤销人员列表”中选择撤销人员信息,点击“撤销申报”,系统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方可完成撤销申报;或者在“撤销申报查询条件—身份证号”中输入撤销人员身份证号,点击“查询”,在“待撤销人员列表”中选择撤销人员信息,点击“撤销申报”,系统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方可完成撤销申报。撤销后可重新申报。
温馨提示: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咨询各社保经办机构。
联系方式:
江岸社会保险管理处 82260106 江岸区建设大道1131号
江汉社会保险管理处 85617905 江汉区发展大道玉宇里1号
硚口社会保险管理处 83883525 硚口区沿河大道466号
汉阳社会保险管理处 84706036 汉阳区四新北路125号
武昌社会保险管理处 51866269 武昌区小东门紫沙路25号
青山社会保险管理处 86867727 青山区红卫路街建设四路21号
洪山社会保险管理处 87223103 洪山区书城路18号
市人社局东湖分局 67880136 高新大道777号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保处 84739283 开拓南路29号联发大厦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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