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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湖高新区2021年月度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入国家统计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1-15 15:52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  215
 各园区办、有关单位:

为尽快做好东湖高新区服务业“小进规”工作,现组织开展2021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入国家统计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上服务业入库范围

规模以上服务业:辖区内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二、入库时间

2021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工作在212月开展。2月份,级调查单位审核工作截止时间为118日,本次申报是对2020年度申报的重要补充,营业收入报送区间为20201-12月累计营业收入。311月,级调查单位审核工作截止时间为当月7日,仅受理开业3个月内营业收入达标的单位。

三、审核类型

1新开业(投产)单位(3-11月);

2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产生的新单位(2-11月);

3“四下升四上”需纳入单位(2月);

4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2月);

、申报材料

新开业(投产)单位和“四下升四上”的调查单位。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带二维码);

5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带二维码);

6收入构成说明加盖公章。

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还需提供证明单位所在地发生跨省变更的材料。

五、提交材料时间

1118日前申报的企业需在116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属园区办;

2)其他时间申报的企业请及时与园区办联系申报。

六、各园区入库咨询联系方式

生物办    87205021

未来办    87922718

综保办    87700729

光电园    67886248

服务业园  87417038

智造园    87781721

中华园    87016888

中心城    65522123

统计局    67880129

  发展改革局

                             20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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