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年)》(鄂发〔2010〕24号)精神,加强我市现代服务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湖北省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鄂发改服务〔2011〕1259号)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全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围绕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0年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选拔培养1名省级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通过3年时间以理论学习、专家辅导、实践考察等多种形式,培养一批带动全市乃至全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领军人才。
二、选拔办法
(一)选拔范围
凡在我市境内从事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研发设计和科技服务业(含技术经纪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含法律服务、高端猎头、教育培训、广告)、商贸服务业(含服务外包)、文化体育服务业、旅游服务业、健康养老和家庭服务业、房地产业等重点领域工作,为仙桃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才均可参加推荐选拔。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我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2.一线在岗且从事本行业经营管理工作5年以上,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3.在相应现代服务业领域管理经验丰富、专业水平较高,熟悉国际惯例和规则,具备战略思维能力、管理创新能力和经营决策能力,探索出成熟有效的经验做法,在本行业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
4.经营管理企业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业界公认、市场或出资人认可;
5.选拔对象无严重失信记录。
(三)选拔程序
推荐工作按照发布信息、自愿申报、单位审核、受理报名、组织选拔、公示的程序进行。
(四)报送材料
1.湖北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推荐(自荐)工作报告。报告要清楚说明候选人的基本信息、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
2.《湖北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申报表》,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业绩证明材料。包括:(1)个人基本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2)审计或财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财务证明;(3)其他佐证材料,如获奖情况、承担社会职务情况等。业绩证明材料除经济效益财务证明需原件外,均报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受理部门应查验原件。
所有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装订顺序为申报表、推荐(自荐)报告、个人基本情况证明材料、经济效益财务证明等。其中,申报表、推荐(自荐)报告另报电子版。所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留存一份,报市发改委3份。
4.时间节点。2020年8月13日前完成报名。不能按时报送材料的,视为放弃参加选拔,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市发改委社会服务业科肖琳
电话:349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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