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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8-06-27 09:57  |  襄阳市发改委  |  202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工业科    发布时间:2018-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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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经发局:

为加快构建完善区域核心创新体系,提升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特色领域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鄂发改高技﹝2010﹞26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2018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工程研究中心主要依托单位须具有主持省级及以上重点科研项目的经历,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待工程化开发、技术含量高和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

2、工程研究中心主要依托单位须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基础设施配套条件,其中相关研发设备原值数不少于2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3、工程研究中心主要依托单位须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及相应的人才队伍。创新平台总人数不少于40人,其中专职人员数量不少于20人。

4、工程研究中心主要依托单位联合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龙头企业开展产学研实质性共建,联合开展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

5、工程研究中心所在产业领域符合《湖北省“十三五”产业创新能力发展和建设规划》提出的范围,能为解决产业发展瓶颈问题提供关健共性技术支撑,并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支柱产业领域,以及生命大健康、数字经济及智能制造等领域。各地在推荐工程研究中心时,战略性新性产业领域应占推荐总数的一半以上。

二、申报要求

1、同一承担单位(法人)申报不能超过1个工程研究中心;相同行业细分领域(方向)的工程研究中心(含已批复的工程实验室)原则上不重复认定,已批复的国地联合和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名单见附件1。

2、请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包括所在地区驻鄂科研院所、央属和省属企业)编写组建方案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3),并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

3、请于2018年7月10日前行文,将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组建方案(正反打印,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我委。2017年数据填报表及13张附表请自行在公共邮箱下载,邮箱hbcxnl@163.com,密码hbcxnl2017。

 

附件:1、2017年12月31日前已批复的国家地方联合、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名单.xls

           2、2018年省工程研究中心推荐汇总表.xls

 

                 3、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编制提纲.doc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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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工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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