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质量强县(市、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质量强市战略全面深入实施,促进十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表彰在质量管理、经营绩效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企业(组织),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的质量管理经营模式,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增强十堰经济的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十堰市武当质量奖管理规定》,决定开展第五届十堰市武当质量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十堰市武当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获得武当质量奖和武当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组织)的数量和奖励标准由市政府确定。
二、评奖依据
《十堰市武当质量奖管理规定》、《十堰市武当质量奖评比标准》(等同采用美国波多里奇卓越绩效准则)。
三、申报对象
十堰市地域范围内有效实施质量管理并取得卓越绩效的各类企业或组织。第五届十堰市武当质量奖评奖范围将向服务业组织及中小企业延伸,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金融、通信、旅游、餐饮、商业、医疗、交通运输等服务业及其他公共服务行业企业(组织)积极申报,鼓励质量管理卓越的中小企业申报。具体申报条件见《十堰市武当质量奖管理规定》。
四、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遵循两年一届的规定,2020年为申报年,2021年为评审和表彰年。评选共分为培育、申报、评审、公示、颁奖五个阶段依次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育阶段(2020年11月31日前)
1.宣传发动。各地要大力宣传十堰市武当质量奖制度和争创武当质量奖的重要意义,宣传卓越绩效模式的先进理念、方法和作用,鼓励企业(组织)不断追求卓越绩效,营造全市企业(组织)积极争创武当质量奖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武当质量奖制度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2.调查摸底。认真开展辖区内各行业企业(组织)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掌握现状。必要时应深入企业加强沟通,不断增强企业争创武当质量奖的信心和决心。
3.明确对象。对各行业中在产值和销售规模、经济和社会效益、质量管理基础和水平等方面排名靠前的企业(组织)进行排队,筛选出重点对象。
4.重点培育。组织开展武当质量奖标准宣贯培训班,对企业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培训,同时指导企业及时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为申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申报阶段(2021年4月30日前)
1.自愿申报。各地按照申报文件要求,组织重点企业(组织)申报。申报企业(组织)按要求自愿填写《十堰市武当质量奖申报表》,并于2020年10月15日前将《十堰市武当质量奖申报表》(见附件)和企业概述(3000字以内)各一式五份报送所在县(市、区)质量强县(市、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推荐提名。所在县(市、区)质量强县(市、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应于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申报资格审查并提出推荐意见,报十堰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质强办)。
3.审查受理。市质强办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做出受理意见。未通过形式审查的企业或组织,应在指定时间内补充相关材料。经形式审查合格,方可进入评审程序。
经形式审查合格的申报企业(组织)需依据《十堰市武当质量奖评定标准》编写《自我评价报告》(不少于3万字,一式五份),于2021年4月30日前报送市质强办。
(三)评价阶段(2021年5月1日至8月20日)
1.市质强办从湖北省长江质量奖评审员专家库中聘请评审专家,组建若干个评审组开展资料评审。各评审组由3名以上评审员组成,评审实行组长负责制。(5月31日前)
2.评审组对企业(组织)提交的自评报告等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照标准逐条评分,形成材料评审报告,并据此提出参加答辩的企业(组织)名单。市质强办根据该名单,适时组织答辩会。(6月30日前)
3.通过材料评审、答辩后确定的企业(组织),进入现场评审环节,评审组按评定标准打分并形成现场评审报告。(8月10日前)
4.市质强办根据材料评审报告、现场评审报告,按现场评审得分排序,提出武当质量奖获奖企业(组织)入围候选名单。候选名单经征求环保、税务、安全生产等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意见后,确定拟奖名单。(8月20日前)
(四)公示、审批阶段(2021年8月20日至10月31日)
1.对拟奖企业(组织),由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向社会进行广泛公示。(2021年8月20日前)
2.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拟奖企业或组织,由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2021年9月30日前)
(五)颁奖阶段(2021年9月30日至12月31日)
1.由市人民政府表彰获奖企业或组织,召开颁奖典礼,对获奖企业或组织颁发武当质量奖奖牌和奖金。
2.在有关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并进行宣传。
五、申报材料要求
经形式审查合格的申报企业(组织)应在市质强办要求时间内提交下列材料:
1.依据《十堰市武当质量奖评定标准》(新版标准)编写的自我评价报告(不少于3万字)一式五份;
2.《十堰市武当质量奖申报表》一式五份;
3.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需提供的证实性材料一式五份;
4.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表(2018年至2020年)复印件一式五份并加盖公章。
申报材料按A4幅面装订成册,其中申报表、企业概况和自评报告等需提供电子文档(WORD版)。
六、其他事项
(一)十堰市武当质量奖评定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萍,张波;联系电话:8677791
联系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11号(市市场监管局303室);邮编:442001
电子邮件:468899744@qq.com
(二)有关十堰市武当质量奖的资料可登陆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shiyan.gov.cn/)进行查询和下载,也可向市质强办咨询。
(三)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县(市、区)质量强县(市、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应结合本系统、本地区实际情况,做好十堰市武当质量奖的宣传、培育及推荐工作。
2020年5月12 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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