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工作的通知-2020年-十堰市-申报通知-政策-觅多多湖北项目申报网

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

根据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工作的通知》和我局1010日按照省厅预通知下发的《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工作的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原则

2020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第一批资金按因素法计算切块由市州统筹,同时明确各县市区保底资金数量,各县市区经信部门按照要求组织开展项目遴选,按要求逐级确定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后,由市州报省经信厅备案。

二、资金安排依据

项目支持的重点、条件、标准、要求和申报资料详见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工作的通知》和我局1010日按照省厅预通知下发的《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工作的预通知》中明确的相关要求

、有关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县市区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资金的分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认真核实项目建设合法性、真实性等相关内容,切实支持一批重点项目、优势项目。按照谁审核、谁监管、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各县市区经信部门承担项目和资金监管的主体责任。

(二)突出整体绩效。县市区经信部门要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加强对专项资金和项目的绩效管理,指导各申报项目单位做好项目绩效目标自评价指标,为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验收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三)加快项目申报和资金到位。请各县市区经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资金分配准备工作,已报送文件和项目资料的县市区要进一步做好审核和项目绩效跟踪,未报送文件和项目资料的县市区于20201120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专项资金下达后确保1220日前将项目资金拨付至项目建设单位,做好资金拨付跟踪。对资金方案报备、项目安排和资金拨付延迟的地区,切块资金予以收回。

联系人:市经信局工业投资科  陈景毅李德志8111685

附件: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工作的通知

 

                                         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1113

 

 

附件: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工作的通知(附件1分市州发送)
附件: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工作的预通知

版权声明: 以上政策信息来源于相关政府网站,所有文字、图片及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所有,仅供用户参考学习交流使用。如有发现本站内容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本站,感谢!
还没有找到合适的专利?让我们 帮您找找!

027-87053558

在线咨询
移动端
APP
公众号
政策助手

政策助手

电话
AM 8:30-PM 18:00

027-87053558

置顶
  • 数量多

    10万+专利转让数据资源
  • 政策新

    定期实时更新最新政策信息
  • 专利新

    优质专利技术为企业提供创新动力
  • 服务全

    多种查询工具为企业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