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黄冈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强化项目的绩效考评,确保项目实施质量,推动我市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根据《黄冈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黄冈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2019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验收。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9年立项的重大专项、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以及之前年度延迟验收的项目(详见项目清单)。
二、验收内容
1.项目实施效果情况。项目关键技术研发情况、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情况、项目完成后科研产出情况,项目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等。
2.经费管理使用情况。项目承担单位专项经费核算、使用及管理情况、财务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自筹经费到位及使用情况等。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专项组织实施与服务取得的成效,如产学研结合、重大成果、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等。
三、验收方式
项目验收以合同书(任务书)为依据,对照其中的研究任务、绩效指标和经费预算等内容,采取以下方式进行验收:
1.会议验收。10万元以上的项目采取会议评审验收(准备项目验收汇报PPT),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经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的书面验收资料至我局,由我局组织专家组评审验收。
2.结题验收。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项目采取结题验收方式,项目承担单位做好资料提供等配合工作。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经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的书面验收资料至我局,由我局组织专家组评审验收。
四、验收结论
1.合格:按期完成任务书或合同书约定的各项任务,经费使用合理,提供的验收文件和资料齐全、数据真实的项目,通过验收。
2.不合格: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通过验收。
(1)完成任务不到 85%的;
(2)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项目合同书中的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4)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但未能解决和作出说明,或研究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
(5)超过任务合同书规定的执行年限半年以上未完成任务,事先又未提交延迟验收报告或做出说明的;
(6)经费使用中存在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
五、验收程序
1、项目承担单位提交验收申请。项目承担单位对已经完成研究任务,具备验收条件,属于项目验收清单(见附件1)内的项目的,按照项目类别,提交《黄冈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黄冈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自评表》、《黄冈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一式五份)等相关材料至项目推荐单位。
2、项目推荐单位审核。项目推荐单位(黄州区、龙感湖科技局、黄冈高新区科技局、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对照项目任务书,认真审核项目验收材料。审核通过后报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各业务科室根据项目任务书对验收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的项目验收资料汇总后报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和资源配置科。
3、验收评审。市科技局委托项目管理受托机构统一组织专家开展现场验收或评审验收。
4、结果公示。市科技局在门户网站公示验收结果。
六、有关工作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法人和项目负责人要对填写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齐全的佐证材料,项目验收申请受理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0日,逾期未提交的由项目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2.项目推荐单位(黄州区科技经信局、龙感湖科技局,黄冈高新区科技统计局,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要对项目验收资料的完整性和一致性进行认真审查,对照项目合同书任务指标逐条核查完成情况。
3.市科技局业务主管科室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验收协调工作,指导验收组织单位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开展验收。
4.验收不合格项目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按不通过验收处理。验收结果将作为科研信用管理、项目立项及资金安排、项目监督频次等的重要依据。
七、联系人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 李 蹊 8353139
市科技局农村科技科 尹 冉 8351719
市科技局社会发展与对外合作科 李秀萍 8668638
附件:
1.2019年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清单
2.黄冈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3.黄冈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自评表(一般项目)
4.黄冈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重大及重点项目)
5.黄冈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规范编制说明
6.黄冈市科技计划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
2020年11月11日
027-87053558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