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经信运〔2017〕5号
市经信委 市水利水电局 市节水办关于开展工业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水利局,节水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做好工业领域节水工作,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根据省经信委、省水利厅和省节水办《关于开展工业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鄂经信节能〔2017〕15号)精神,请各地积极组织工业企业创建和申报“湖北省工业节水型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创建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完善企业节水管理制度。建立企业节水管理机构和科学合理的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节水规划和年度节水计划,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
(二)加强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取(用)水定额指标和标准,按照定额指标选择适合的用水工艺和技术,实施企业内部节水评价。向节水标杆企业和标杆指标对标达标,不断提升用水效率。
(三)完善用水计量配备和管理。依据《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24789)配备用水计量器具,建立完整、规范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健全节水统计制度。编制详细的供水排水管网图和计量网络图,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以及用水效率和总量分析。建立日常巡查和检修制度,防止跑冒滴漏。
(四)推进节水技术进步。积极采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淘汰落后用水工艺、设备和器具。实施节水技术改造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五)加强水资源循环利用。推进冷凝水、冷却水循环利用和工业废水回用,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
(六)提高职工节水意识。组织开展节水宣传和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节水意识。
二、创建的标准与要求
工业节水型企业应同时达到以下要求:
(一)企业主要产品、生产技术工艺及装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创建节水型企业工作成效显著。
(二)符合节水型企业相关标准(见附件1)和基本要求(见附件2)。
(三)用水指标达到或优于节水型企业技术考核指标值(见附件3),其中用水效率指标达到《重点工业行业用水效率指南》中相关行业的先进值(见附件4)。
(四)按照节水型企业管理评价考核指标(见附件5)评价得分在48分以上(含48分,满分60分)。
三、申报程序
全市工业企业自主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经自评达到“工业节水型企业建设标准”的企业,可分别向所在县、市、区经信局、水利局、节水办提出申请,并提交编写的节水型企业申报书(格式要求见附件6)。县、市、区经信局会同水利局、节水办进行现场查验并对材料进行初审,于每年7月底前联合向市经信委、市水利局、市节水办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企业相关材料一式8份并提交电子版)。市经信委、市水利局、市节水办经审核后,向省经信委、省水利厅、省节水办联合行文推荐。
四、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经信委 商颐
联系电话:6223182
联系人:市水利水电局 王博
联系电话:6313667
附件:
1. 工业节水型企业相关标准
2. 工业节水型企业基本要求
3. 工业节水型企业相关技术考核指标
4. 工业节水型企业用水效率指标
5. 工业节水型企业管理评价指标
6. 湖北省工业节水型企业申报书
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宜昌市水利水电局
宜昌市节水办
2017年 3月 16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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