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科技创新发展经济是推动我省疫后重振的重要引擎。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针对我省当前经济发展“重启恢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发挥科技创新“乘法效应”,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0〕26号)。
二、总体思路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技创新20条”等政策措施,着眼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以应用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为着力点,围绕高新技术企业、产业、园区的快速发展,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
一是立足当前,兼顾长远。我们将文件起草的重心,放在解决当前科技型企业面临的困难上,提出短期能见效、带动作用明显的措施。同时,结合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长远考虑,统筹谋划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企业创新能力提升、高新区发展等重点工作,增强经济持续发展的原动力。
二是多方聚力,深挖潜力。充分考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启恢复”时期的特殊困难,用足用好政府与市场的两种手段、两种资源。对外,紧盯国家创新计划、各类投资平台对湖北的政策性支持,积极对接争取更多项目、资金落户我省。对内,统筹资金、扶优扶强,创新机制、释放潜能,充分发挥各类创新资源的效益效能。
三是聚焦问题,重点突破。紧紧围绕科技型企业面临的资金、人才、市场等现实问题,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推动项目、人才、资金等创新资源向企业流动,支持“芯屏端网”、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创新发展,加快新技术新成果转化应用,发挥科技创新稳增长的促进作用。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22条,概括起来包括6个方面。
第一,强化创新项目带动,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统筹国家和省两级资源,支持区域、产业、企业创新发展。大力争取国家创新项目落地,紧盯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积极承接实施“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百城百园”计划。统筹实施省级科技创新项目,聚焦支柱产业实施一批省级科技创新项目,围绕新一代人工智能等重大领域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实施科技项目揭榜制。谋划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现有设施功能,在光谷科学岛打造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
第二,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科技企业做大做强。发挥政府引导推动作用,助力企业开拓市场,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切实为企业降本减负,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快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着力激发省属国有企业创新活力,实施高企成长培育行动,促进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加强科技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信贷纾困,推进“政投贷担保”创新,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增值增信和融资服务。通过加大政府采购力度,促进新产品推广应用,拓展企业发展的市场空间。
第三,强化产业协同创新,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加快产业创新平台建设,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创建产业(制造业)创新中心,建强一批产业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做大做强光电子信息产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芯屏端网”万亿产业集群。支持生物与健康产业创新发展,增强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创新服务功能,支持建设人用疫苗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中医药产业技术研究院。培育壮大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谋划部署一批新基建项目,支持武汉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推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推动科技资源向县乡下沉,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全面推动高新区提档升级。
第四,强化科技服务对接,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移转化。加强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共享,建立科技成果信息汇交工作机制,编制发布《湖北省科技成果目录2020》和《湖北省企业科技需求目录2020》。提升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服务功能,推进湖北技术交易大市场建设,建立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加快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专业化、市场化发展。创新开展“科惠行动”“科创投资沙龙”活动。探索“校区+园区+社区”联动创新创业模式,加快大学科技园发展,推动高校联园区、院系进企业、创业到社区。
第五,强化人才评价机制,引导科技人才服务经济发展。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加大产业人才评价激励力度。支持企业引育高层次人才,实施“楚才引领计划”,重点支持企业引进和培育一批高层次人才;建立“楚才卡”制度,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综合服务;支持企业柔性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开展“万名人才服务基层行动”,选派“科技专员”“科技副总”,加大对科技人员的政策激励,引导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创新发展。
第六,强化创新政策落实,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效能。赋予科研经费使用更大自主权,进一步给科研经费管理“松绑”,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提升科技创新服务效能,实行科技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对企业提供全方位创新服务。推进政策落实落地,集成“政策工具包”向企业推送,并协调推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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