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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区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 落实政策项目的通知

2020-09-04 17:44  |  青山区政府网站  |  516
 一、高新技术企业贴息

 

(一)政策标准

对符合重点支持领域和成长性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对其贷款按照同期基准利率的20-60%进行补贴。企业成长性达到30%的,补贴比例为同期基准利率的60%;企业成长性达到20%的,补贴比例为同期基准利率的40%;企业成长性达到10%的,补贴比例为同期基准利率的20%。每家企业每年可享受的贷款贴息资金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企业的区级财政贡献,且不超过20万元。

(二)支持对象

符合成长性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申报条件

1、企业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需已还款完毕。

2、企业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增幅达到10%以上(含10%)。

(四)申报材料

1、《武汉市青山区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申请书》,承诺书。

2、附件。

二、研发平台补贴

(一)政策标准

对新获批的省级或者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贴;对考核优秀的市级研发平台,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贴。

(二)支持对象

2019年3月27日以来新获批省市研发平台或在市级研发平台绩效考核优秀的企业。

(三)申报条件

1、2019年3月27日至2019年12月31日,企业科技创新平台新获批省级或者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

2、2019年3月27日至2019年12月31日,企业科技创新平台通过武汉市科技局绩效考核且考核结果优秀。

(四)申报材料

1、《武汉市青山区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申请书》,承诺书。

2、附件。

三、企业落户补贴

(一)政策标准

对具有授权发明专利的企业落户本区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补贴。

(二)支持对象

2019年3月27日至2019年12月31日新落户我区,具有授权发明专利的企业。

(三)申报材料

1、《武汉市青山区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申请书》,承诺书。

2、附件。

四、有关事宜

(一)纸质材料报送

项目申报纸质版材料及附件资料要求:

资金申请书:A4正反页打印,一式三份。

附件:按照项目编号装订,一式三份并签字、盖章,于截止日17:00时前报送至区科经局审核。

(二)时间要求

2020年9月20日截止。

(三)资金安排

项目资金统筹安排,列入2020-2021年区科技资金预算。

(四)责任科室及联系方式

科技发展科,联系人:张樵,86862689

附件一:武汉市青山区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申请书(高新技术企业贴息)

附件二:武汉市青山区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申请书(研发平台补贴)

附件三:武汉市青山区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申请书(企业落户补贴)

青山区科经局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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