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158671/2020-05174 | 分类: | 科技 | ||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公开日期: | 2020-04-02 | ||
标题: | 襄阳市科技局关于组织推荐申报“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科 |
各县(市)区科技(经信)局,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省科技厅下发了《湖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推荐申报“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http://kjt.hubei.gov.cn/fbjd/tzgg/202004/t20200401_2202858.shtml),为做好该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相关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在襄阳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二)优先支持在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作用突出的企业。
(三)专项项目围绕助力经济复苏,定位于支持一批覆盖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的技术创新项目,重点聚焦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智能交通、空间技术、现代农业、资源环境、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社会事业与公共安全等领域市场应用前景好、可带动区域产业集群发展的科研项目,特别是短期内能形成创新产品、见到经济效益、对复工复产有直接带动作用的项目。
(四)专项采取优化流程、快速响应、分档定额资助的管理方式。每个项目承担单位不超过2个,不设课题。项目能够在1-2年内完成,内容不涉密。申报企业限报1项。国拨经费需求按50万元和100万元两档定额提出。
(五)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注册时间应在2019年6月30日前,项目负责人为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各县(市)区科技(经信)局、高新区科技局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具体格式可从信息系统下载或见附件。企业在线填报后,导出电子版和纸质版送交辖区科技局。
(二)县(市)区遴选推荐。各县(市)区科技(经信)局、高新区科技局受理申报材料,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区域发展重点支持方向,择优遴选出推荐申报项目。各地项目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分配的推荐指标。
(三)市科技局审核推荐。市科技局对各县(市)区推荐申报项目组织专家审核,筛选12项推荐至省科技厅。
(四)省科技厅审核推荐。省科技厅对各市(州)推荐申报项目组织专家审核,择优推荐至科技部。
三、具体要求
1.专项项目须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申报,并选择“湖北省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
2.申报单位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后,须尽快将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版送交辖区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和遴选,市科技局只受理经县(市)区科技(经信)局、高新区科技局推荐的项目。
3.为保证项目质量和水平,各县(市)区科技(经信)局、高新区科技局要严明工作纪律,认真履行遴选推荐和管理监督职责。根据专项项目定位和分配的推荐指标,对申报企业资质和申报企业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择优推荐。对于经审核、确认纳入支持范围的项目,各县(市)区科技(经信)局、高新区科技局要加强绩效管理,指导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切实完成项目任务,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预期效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各县(市)区科技(经信)局、高新区科技局在项目组织实施中,要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减少人员聚集。同时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积极为科研单位恢复正常科研秩序、尽快复工复产创造条件。
5.各县(市)区科技(经信)局、高新区科技局要高度重视时效性,组织项目牵头单位于4月10日至4月20日网上填报项目申请表;4月21日前,将项目推荐函、推荐项目清单、项目申报单位疫情防控贡献证明材料、项目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送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科。
联系人:资源配置与管理科 蔡丹燕
联系电话:0710-3511014
电子邮箱:xykjjhk@163.com
附件:
1、“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推荐项目清单
2、项目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
4、推荐指标分配表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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