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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0-08-14 16:27  |  武汉市科技局  |  422
 各区科经局、东湖高新区科创局、武汉开发区经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武科规〔2017〕6号)的要求,2020年度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认定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二、申报时间

2020年8月19日-9月22日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法人内设机构。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明确,具有独特的商业模式、特色经营项目和核心竞争力;

(二)有两年以上从事技术转移业务的经历;

(三)上年度促成技术转移项目不少于6项,营业性收入不低于80万元或促成技术合同成交额不少于2000万元;

(四)基础条件满足经营要求,管理制度健全,有稳定的客户群及长期合作伙伴,服务企业数量不少于30家;

(五)人员结构及部门设置合理,有符合规定的专职人员,其中综合性技术转移机构10人以上,专业性技术转移机构5人以上,科技人员的比例不低于本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60%。

(六)连续两年无投诉或不良行为。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登录。访问市科技局门户网站(http://kjj.wuhan.gov.cn/),在“用户登录”处,以平台负责人账户登录。

2.填报。点击“项目申报及管理(后补助)”,选择“在线申报—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在线填写事项信息。

3.上传:

(1)《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认定书》。下载《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认定书》,逐一填写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制成PDF文件上传。

(2)相关附件。根据要求上传对应的附件,以PDF文件上传,单个附件容量不超过10M。

4.提交。点击“提交”,确认提交成功后,申报完成(提交成功后的状态显示为“已提交至科技局”)。

(二)报送纸质材料

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需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统一用A4幅面、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至所在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

(三)申报推荐

申报单位所在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为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各推荐单位应于2020年9月25日前完成审核,并将《2020年度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认定推荐汇总表》报送至武汉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四)申报咨询

政策咨询:武汉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东宁  联系电话:65692195

网络申报咨询:武汉科技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85870766

五、注意事项

(一)已经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不再申报市级认定。

(二)申报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市级财政资金三年内不予资助。


附件:2020年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申报推荐汇总表.doc

      2020年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申报书.doc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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