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鄂发〔2010〕24号)精神,加强我省现代服务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湖北省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鄂发改服务〔2011〕1259号)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全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围绕全省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重点选拔100名现代服务业高层次人才。通过3年时间,以理论学习、专家辅导、实践考察等多种形式培养,使其成为带动全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领军人才。
二、选拔办法
(一)选拔范围
从为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才中选拔推荐。选拔对象应在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研发设计和科技服务业(含技术经纪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含法律服务、高端猎头、教育培训、广告)、商贸服务业(含服务外包)、文化体育服务业、旅游服务业、健康养老和家庭服务业、房地产业等重点领域从事现代服务业工作。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我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2.一线在岗且从事本行业经营管理工作5年以上,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3.在相应现代服务业领域管理经验丰富、专业水平较高,熟悉国际惯例和规则,具备战略思维能力、管理创新能力和经营决策能力,探索出成熟有效的经验做法,在本行业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
4.经营管理企业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业界公认、市场或出资人认可;
5.选拔对象无严重失信记录。
(三)选拔程序
推荐工作按照发布信息、自愿申报、单位审核、受理报名、各市州和相关行业省级主管部门选拔、组织评审、媒体公示的程序进行。
1.发布信息。7月底前,在省发改委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发布选拔培养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的通知。
2.自愿申报。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湖北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申报表》。
3.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本人填报材料进行审查,对业绩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
4.受理报名。各市州发改委负责本地的报名受理,相关行业省级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涉及行业领域的报名受理。报名受理单位应公布报名电话、办公地点、负责处室,并负责接受咨询,解答报名有关问题,受理申报材料等。
5.各市州和省直相关部门选拔。各市州发改委(商当地党委组织部)和相关行业省级主管部门分别对本地和本行业服务业领军人才进行选拔、推荐,选拔可采用笔试、面试或组织专家评审等多种形式。8月20日,各市州、省直相关部门完成遴选等相关工作,确定推荐名单并报省发改委。
6.组织评审。省发改委汇总各地各部门推荐名单,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后报省委人才办确定公示名单。
7.媒体公示。公示名单确定后,在湖北日报、省发改委门户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对公示反映问题经查实,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入选资格。
(四)报送材料
1.湖北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推荐(自荐)工作报告。报告要清楚说明候选人的基本信息、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
2.《湖北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申报表》,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业绩证明材料。包括:(1)个人基本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2)审计或财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财务证明;(3)其他佐证材料,如获奖情况、承担社会职务情况等。业绩证明材料除经济效益财务证明需原件外,均报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受理部门应查验原件。
所有材料装订成一册,一式三份。装订顺序为申报表、推荐(自荐)报告、个人基本情况证明材料、经济效益财务证明等。其中,申报表、推荐(自荐)报告另报电子版。所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留存一份,报各市州发改委和相关行业省级主管部门留存一份,报省发改委服务业发展处一份。
三、推荐名额
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选拔工作按隶属关系进行。人选推荐名额如下:
各市州发改委负责选拔推荐66名,其中武汉市10名,襄阳市、宜昌市各6名,黄石市、十堰市、鄂州市、荆门市、孝感市、荆州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州各4名,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神农架林区各1名。
相关行业省级主管部门从本行业特别优秀的人才中推荐选拔,各单位推荐名额为2—3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委人才办负责选拔培养工作的统筹指导,省发改委负责选拔培养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和发改委负责做好本地服务业领军人才的推荐;相关行业省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服务业领军人才的推荐。
(二)严格选拔标准。选拔工作要公正透明,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不同行业实际,科学制定选拔标准,严格按标准推荐人选,公开操作,接受监督,确保推荐人选是各领域的行业权威和带头人物,真正把最优秀的高端人才选拔出来。
(三)落实支持措施。入选的全省100名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由省委人才办和省发改委颁发“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证书,纳入全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信息库,在重大规划编制、重大课题研究、重大项目谋划和评审等方面发挥领军人才的专家智囊作用,并对其承担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各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要发挥引导作用,支持现代服务业人才工作,加大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企业的投入支持力度。
联系人: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王江瑞 027—87232389
省发改委服务业发展处李 云 027—87237152
附件: 湖北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申报表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30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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