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07-18 来源:市经信委 字体:【大 中 小】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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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加快建设万亿工业强市十条措施》(襄政发〔2015〕21号)精神,推动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批准,现启动2018年万亿工业强市建设专项资金政策兑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拟兑现政策及依据 拟兑现政策:重大工业项目设备投资补助、战略性新兴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支持实施技改提质工程、支持实施军民融合工程、激励企业加速成长奖励、支持企业绿色制造工程补助、中小企业集聚区厂房租金补助、鼓励首台(套)重大装备研制补助、“数控一代”机械产品创新应用示范工程补贴、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奖励。 政策依据:《加快建设万亿工业强市十条措施》(襄政发〔2015〕21号)、《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6年第15期)、2012年9月“诸葛亮文化节”期间市政府与华中数控等企业达成的协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意见》(襄阳政发〔2012〕7号)和《襄阳市创业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襄创服〔2012〕35号)。 二、兑现工作程序 遵循《襄阳市万亿工业强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2018年新修订的《市经信委兑现<加快建设万亿工业强市十条措施>政策资金工作指南》要求,相关责任科室(办)制定了各项政策具体兑现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履行工作启动、组织申报、初审呈报、要件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督查复核、会商测算、政府审定、媒体公示、资金划拨等11项工作程序。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经信部门、各企业按照各项政策具体兑现方案(见附件)开展申报工作; (二)各地经信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政府网站、QQ、微信、现场发放等方式,把通知精神传达到当地企业,扩大知晓面,组织、指导企业申报。 (三)各企业请于7月31日前,向当地经信部门报送申报资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凡是提供虚假申报资料的企业,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且列入惠企政策申报黑名单,市经信委三年(不包括当年)内将不再受理该企业惠企政策资金兑现申请。 (四)各地经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项目,请于8月5日前,按具体方案要求分别报市经信委相关科室。 附件:2018年万亿工业强市建设专项资金各项政策具体兑现工作方案 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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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各项政策具体兑现工作方案.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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