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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 知识产权发展项目资助的通知

2020-07-02 17:19  |  武汉市市场监督局  |  547

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财政资金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引领和促进作用,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运用效益,依据《武汉市知识产权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市市场监管局启动2020年度武汉市知识产权发展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

1、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

   中国发明专利授权补助、外国发明专利授权补助

2、知识产权运用质量提升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资助、中国专利奖资助

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贴息和保费补贴

二、申报事宜

(一)网上申报

1.登录系统。登录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官网(http://scjgj.wuhan.gov.cn/),在“办事服务”中选择“知识产权项目申报”登录。
2.在线填写事项信息。在“办事服务—知识产权项目申报”登录后选择需要申报的类别,在线填写项目信息。
3.上传附件。附件材料以PDF格式上传(100M以内)。
(二)申报时间

网络申报提交:2020年7月2日-7月15日

纸件提交截止:2020年7月16日

(三)纸质材料报送

盖章纸质材料1份(含附件),报送至武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地址:武汉市发展大道科技大厦12楼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四)申报咨询、受理:

本次申报受理单位: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联系人、电话:夏媛    65692110

曹豫湘    65692001

唐晓庆    65692009

 

网络申报系统技术咨询:武汉市市场监管局信息中心

联系人、电话:吴继鹏    85633216

 

 

武汉市知识产权局    

202072日     


 

2020年度武汉市知识产权发展项目

申报指南

 

 

依据《武汉市知识产权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武市监规【2020】1号)》,2020年度市知识产权发展项目共有发明专利授权补助,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中国专利奖资助,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贴息和保费补贴等类别。补贴时段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

(一)国内发明专利授权

对 2019年度中国发明专利授权(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达到10件及以上(第一专利权人)的企业,每件给予0.5万元补助。

1、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武汉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发明专利申请公布的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2、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

(2)发明专利授权公告说明书扉页

(二)外国发明专利授权补助

2019年度企业所获外国发明专利授权为北美、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地区)的,每件补助3万元;获得上述国家以外其他国家(地区)发明专利授权达到3件(含)以上的,每件补助1万元。同一件专利申请获多个国家授权的,视为一件专利,按单一国家最高额度补助。

1、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武汉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发明专利申请公布的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3)外国发明专利第一专利权人需同时是第一申请人;

(4)外国发明专利已通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保密审查。

2、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

(2)外国专利证书、申请受理通知书和有关保密审查证明

二、知识产权运用质量提升

(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对2019年度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家资助20万元。

1、申报条件

在武汉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材料

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

(二)中国专利奖

获得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金奖的项目,每项资助50万元;获得中国专利银奖的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的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

1、申报条件

(1)在武汉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获奖项目专利权人为第一专利权人。

2、申报材料

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

(三)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贴息和保费补贴

对2019年度按期还清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本息的企业,按照该年度平均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及实际还款期限给予贴息,投保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的,按其缴纳保费的50%给予保费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金额下限为5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申报条件

(1)在武汉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以其合法拥有且可转让的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为质押获得贷款;

(3)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的保费补贴与对应的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贴息一同办理,不单独给予保费补贴;

(4)已获得市级财政补贴的,不重复补贴。

2、申报材料

(1)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银行进帐凭证、还款凭证、利息支付清单,购买了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的需提供保费合同及保费凭证;

(2)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3)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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