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产业办及有关企业:
按照《促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的政策措施》、《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现就2019年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申报条件
1、项目承担企业应是武汉市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会计制度健全、投资管理规范、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项目建设地点在武汉市东西湖行政区域内。
3、项目应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和《武汉市工业转型升级指导目录清单》。项目立项、供地和建设程序合法依规。
(一)关于“大力支持使用工业机器人”的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1、项目在自动化要求高、劳动强度大、危险程度高、生产环境洁净度要求高等生产环节使用工业机器人。
2、建设有效期内(最长不超过三年)工业机器人购置费达到500万元以上,申报当年应主体完工。
3、关于工业机器人定义: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国机器人标准化白皮书》,工业机器人定义为:自动控制的、可重复编程、多用途的操作机,可对三个或三个以上轴进行编程,它可以是固定式或移动式,在工业自动化中使用。
(二)关于“鼓励企业技改形成有效投资”的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
(三)关于“组织实施技术改造事后奖补”的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建设有效期内(最长不超过三年)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申报当年应主体完工。
二、申报程序、方式和时间
(一)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项目承担企业按照《促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的政策措施》、《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如实填写《武汉市2019年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并按照各实施细则中的要求形成申报材料。
2、街道办事处、产业办初审:各项目主管单位对企业申报的项目信息,通过现场查看、资料审验等方式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书面意见。
3、区级部门核查:区经信局会同区财政局,对申报专项资金的项目,根据年度申报通知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实地核查。
4、第三方审计:区经信局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选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申报《“大力支持企业使用工业机器人”专项资金》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独立审计。
5、资金申请:区经信局、区财政局根据项目核查情况和专项审计报告,提出区年度专项资金申请额度并联合行文上报至市经信委。
(二)申报时间
自2018年7月26日起至2018年8月2日17:00截止,盖章的纸质申请资料(4套、要求胶装)及电子版均报送至区经信局1318室。
请各项目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结合转型升级改造工作实际情况,加强沟通,精心组织,抓紧做好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并认真进行项目初审,确保项目的真实合规性。
联系人:陈丽芳 联系方式:83220633
张玲玉 83086241
2018年7月25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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