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较强的骨干企业。经研究,市知识产权局决定组织申报第六批孝感市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国家、省知识产权试点县(市、区)限报3家,其它县(市、区)限报1-2家。 根据评审情况择优认定。
二、申报条件
在孝感市辖区工商注册二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没有争议或纠纷),没有入选过省级示范建设企业和市级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的相关企业,且满足下列条件:
(1)企业拥有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专利的数量稳步增长。
(2)在同类企业中,研发投入比例较高(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支出总额),与相关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
(3)财务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增长势头。在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方面有一定的工作基础。
(4)企业在申报的上一年或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三、申报程序
1、组织申报。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创新局负责辖区内企业的推荐、申报工作。以企业自愿申报为原则,将以下材料于11月25日前连同电子版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① 《孝感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申报表》(一式两份)。
② 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 2016、2017年度企业会计情况证明材料(含产值总额、利润总额、研发费用总额、成本支出费用总额数据)。
④ 研发机构证明材料(若无,可不提交)。
⑤ 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⑥ 其它证明材料。
2、审核认定。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班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对企业进行实地调研,遴选确定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候选名单,在市科技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按程序印发文件。
四、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认真组织、筛选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以县市区为单位向市知识产权局汇总后,集中申报。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创新局负责组织、筛选、确定企业,并通知企业向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直接提交申报材料。
联系人:孟成 电话:2850583
邮箱:mengchengperfect@126.com
附件:
孝感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11月12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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