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市本级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加快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根据《孝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知识产权(专利)工作的意见》(孝感政办发【2013】60号文件),孝感市知识产权局现开展2016年度市本级发明专利资助申报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条件
孝感市本级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申请专利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同时按时缴纳申请费。专利申请日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为准。
专利申请地址必须在孝感市本级范围内(资助以申请地址为准),即:以单位申报的,地址必须是该单位在孝感市直及三区范围内的注册地址;以个人申报的,必须是在市直及三区居住或市直及三区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个人、在校青少年学生。
二、资助专利相关时间节点
在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申请发明专利,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同时按时缴纳申请费。申请日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上为准。
三、申请材料
1、《孝感市本级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孝感市本级发明专利申请资助信息表》纸件各1份,同时报送《孝感市本级发明专利申请资助信息表》电子文档;(请注意:提交电子文档时,请仔细核对拨款银行帐户信息,确保没有错误。开户行的信息要填写到具体营业网点。)
2、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及其复印件;缴纳专利申请费用的证明及其复印件(申请人发票原件已经报销入帐的,须提供单位开具的证明)。
3、申请人为单位的,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社团登记证等)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申报单位和个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审核发现立即取消资助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四、受理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从即日起至3月31日止,过时不再受理。
受理地点:孝感市科技局知识产权科(孝感市东城区崇文路地税大楼5号416室),邮箱:xgkjjjs@163.com
2017年3月6日
版权声明: 以上政策信息来源于相关政府网站,所有文字、图片及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所有,仅供用户参考学习交流使用。如有发现本站内容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本站,感谢!